关于2017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2-17 10:23:09   来源:省农业厅   

厅机关各局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农业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政务信息化建...
厅机关各局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农业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通知》(琼工信信推[2016]24号),现将2017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申报范围原则上为2017年申请使用省本级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工程,包括信息基础建设、信息资源库、信息应用系统、信息技术服务等各类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运行维护,2016年及以前已安排资金建设的跨年度项目及单个的软、硬件添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二、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原则

  项目建设方案应当按照“注重业务需求分析、发挥电子政务网络支撑作用、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落实信息共享需求、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原则进行编制。

  (一)注重业务需求分析。基于部门主要职能,重点研究急需解决的社会化公共服务问题,合理确定项目的政务目标,创新行政运行机制、优化业务流程,科学组织信息资源、优化系统结构。

  (二)发挥电子政务网络支撑作用。结合海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和内网平台建设的实际情况和支撑能力,研究确定具体业务应用的系统部署方案。

  (三)落实信息共享需求。必须列出共享信息目录和明确共享方式。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四)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海南省贯彻落实<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琼发[2014]5号)要求和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3]6号),在项目建设中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电子监察子系统建设,实现与海南省电子监察平台对接。

  (五)项目建设内容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07〕28号)和《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三五”规划》为重点,侧重农业大数据主题应用和部门核心业务信息化应用。

  三、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16年2月25日前将项目部门预算申报计划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报送到厅信息中心进行汇总。厅计财处会同厅信息中心商研,并报厅领导审批确定后,再要求各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等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批确定项目的申报单位务必于2016年4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项目建议书文本(编写提纲见附件)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厅信息中心汇总并统一报省工信厅,逾期不再受理。

  (三)省工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按照“突出重点、急用先建、综合平衡、注重效益”的原则和要求,从申报项目中筛选部分项目纳入省本级财政2017年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省财政原则不予安排资金。

  四、联系方式

  海南省农业厅计财处:陈以彬 18907661608

  海南省农业厅信息中心:蒋媛媛 13379808365

  附件1:省农业厅2017年度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部门预算申报计划表

  附件2: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

  厅计财处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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