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8-07-16 08:57:09   来源:海南省农业厅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热作、农技、农业执法(局、委、办、中心、大队),厅属各有关单位,各有关科研院校:  为有效遏制柑橘黄龙病...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热作、农技、农业执法(局、委、办、中心、大队),厅属各有关单位,各有关科研院校:

  为有效遏制柑橘黄龙病扩散蔓延,强化“统防木虱、无毒种苗、铲除病树”技术措施,确保我省柑橘产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柑橘黄龙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好种苗源头,推广无毒苗木。柑橘主产区推行集中培育无病种苗,建立健康良种母本园、采穗圃和无病苗圃。所有柑橘苗圃必须登记管理,柑橘苗木实行40目网室化生产,接穗要选用无病砧木和来源于健康母本采穗植株,确保砧木、接穗和种苗安全,从源头上控制带病苗木和接穗传播黄龙病。新建柑橘园推广使用无病苗木或脱毒苗木,实现优势产区健康种苗全覆盖。

  二、严控柑橘木虱,强化统防统治。防治木虱是预防黄龙病传播蔓延的重要环节。要制定木虱统防统治技术方案,强化监测预警,掌握柑橘木虱发生动态,准确发布疫情并指导果农合理用药。在各新稍萌发期,新梢抽出0.5cm时,依托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采用现代高效植保机械,统一时间、统一用药、统一行动进行大面积统防统治柑橘木虱,切断黄龙病疫情传播途径。加强县、乡镇、果园之间的协同防控和相互监督,整乡、整村、整园统一推进,防止木虱在果园间往返迁移危害。

  三、铲除染病植株,彻底消灭病源。对琼中、澄迈等柑橘黄龙病重灾区,要做好柑橘黄龙病普查工作,突出对失管、半失管果园及房前屋后病树的普查,建立普查档案,切实掌握本地区的黄龙病发生情况。采取“先治理老果园,后发展新果园”策略,对染病果树,依法采取措施彻底铲除,并在铲除病树前先喷药杀木虱,防止木虱迁移传病,杜绝虫源存在。对失管果园,各市县农业部门要组织专业机防队定期统一喷药防治木虱,有效铲除木虱。对染病率较高的失管果园,动员果农清园改种处理,消除病源。

  四、加强检疫监管执法,严禁调运带毒苗木。要严把产地和调运检疫关。实行严格的产地检疫,强化疫情源头治理,所有苗木必须检疫无病毒才能出圃。对调入、调出的柑橘砧木、接穗和苗木一律凭调运检疫证书调运,严防从疫区调入苗木行为,严禁带病砧木、接穗和苗木流入生产环节;对违法违规生产、调运和销售柑橘种苗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五、加强果园管理,实施健康栽培。强化果园的生草栽培、树盘覆盖、增施有机肥、整形修剪、疏花疏果、提质控产、病虫害绿色防治、统一放梢等措施,在放梢时先抹掉零星新梢,根据天气整齐放梢并喷药保护,保持树势强健,增强树体抗病能力。

  六、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实施主体。各市县要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种子法》等法规,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工作力度不减。琼中、澄迈等柑橘黄龙病重灾区要制定具体落实实施方案,把任务、目标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层层落实责任。引导群众建立村规民约,形成全民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落实柑橘黄龙病防控专项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木虱统防统治、无毒种苗培育、铲除病树等关键环节。省级主管部门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工作督导,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七、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市县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发现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存在无证、无照经营、无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证销售柑橘种苗等违法行为,要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取缔并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八、加强宣传培训,统一思想。柑橘黄龙病是世界柑橘产业史上的毁灭性病害,被称为“柑橘癌症”,该病主要通过柑橘木虱和带病苗木、接穗传播。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信、科普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柑橘黄龙病对柑橘产业发展的危害性,同时又要向广大果农传授柑橘黄龙病和柑橘木虱的诊断识别、发生规律、综合防治等知识,让果农明白当前柑橘黄龙病可防、可控。

  本通知适用树种:柑、桔、橙、柚、柠檬等。

  联系人:祝英武,电话:0898-65339341,邮箱:hnnyrz@163.com。

  海南省农业厅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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