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3年海南省南药产业化示范基地的通知
2013-06-19 11:12:00   来源:省科技厅   

琼科〔2013〕64号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建设,持续扶持和培育一批重点南...
琼科〔2013〕64号

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建设,持续扶持和培育一批重点南药、黎药品种,促进我省药材的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和产业化经营,省科技厅今年拟建立3-5个南药产业化示范基地,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请按照《海南省南药产业化示范基地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填写《海南省南药产业化示范基地申报书》(见附件2),认真组织进行申报。

  2.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必须一致)

  3.申报材料按封面、基本信息表、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附件(如联合申报协议及其它合作协议、专利证书、新药证书、规范化种植标准、质量标准、检测报告、应用证明、论文、获奖证书等)顺序装订。

  4.装订要求:申报材料以A4纸、宋体或仿宋字体打印,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申报的项目,在申报书中详细说明各方任务分工,并附共同申报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责权。

  3.申报2013年海南省南药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单位同时申报2014年度海南省中药现代化专项。(申报课题内容:示范基地药材品种相关课题研究)

  4.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的资格。

  三、申报方式

  海南省南药产业化示范基地采取自愿申报方式,由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初步审核,省科技厅统一受理、评审。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7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统一报送至海南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3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ihonglihn@163.com

  联系方式:李海璇 翟红莉 65326282

  附件:1.海南省南药产业化示范基地申报指南

  2.海南省南药产业化示范基地申报书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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