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110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集成示范园协议通知
2012-03-21 15:22:00   来源: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单位预算收支管理和账务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琼财库[2011]64号)要求,向非下属的其他预算单位或企业拨付项目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单位预算收支管理和账务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琼财库[2011]64号)要求,向非下属的其他预算单位或企业拨付项目资金,全部通过签订协议方式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拨付资金严格按协议要求的进度进行,不得以行政批文或其他方式要求拨付项目资金。省科技厅2011年下发了《关于拨付海南省农业科技110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集成示范园建设经费的通知》(琼科函[2011]458号),为了规范农业科技110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集成示范园的管理,2008年以来相关基地(示范园)建设单位要于2012年4月15日前补签订(盖章)海南省农业科技110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集成示范园建设项目的协议。

  附:1、关于海南省农业科技110示范基地建设的协议

          2、关于农业科技集成示范园示范建设的协议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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