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台风“天鸽”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7-08-23 16:08:00   来源:省农业厅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畜牧、农技、热作、农机、农业执法(局、委、中心、站、大队),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气象局8...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畜牧、农技、热作、农机、农业执法(局、委、中心、站、大队),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气象局8月22日10时40分发布的台风四级预警,台风"天鸽"(强热带风暴级)10时中心位于北纬20.5度,东经119.3度,距离广东省珠海市东偏南方向约620公里的南海东北部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级(25米/秒)。预计,"天鸽"将以约22公里的时速向偏西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最强可达台风级或强台风级(12~14级),并将于23日白天在广东惠东到阳江一带沿海登陆(12~13级),登陆后继续向偏西方向移动。受其影响,22~23日南海东北部海域风力11级、阵风12~13级,其中“天鸽”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旋转风12级、阵风13~14级,24日风力减弱。22~24日,琼州海峡、本岛东部海面、中沙群岛附近海面风力6~8级,北部湾海面、本岛西部和南部海面风力5~7级。为切实做好农业防风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防风防汛工作的领导。要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主要领导当班坐镇指挥,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组织发动群众做好防风防汛工作,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落实防风防汛各项措施。组织农民和企业尽快采取支柱加固、及时培土、修剪等措施,做好香蕉、莲雾、木瓜、胡椒等经济作物的防护,防止被风吹断刮倒。疏通排水渠道,及时排涝,避免作物受淹,防止水稻倒伏或被大水冲毁沙埋。对畜禽栏舍采取牵拉加固等措施,防止畜禽栏舍倒塌和雨淋畜禽发病,同时注意用电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大棚设施、南繁育种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预冷库及休闲农业等防风防汛工作,地处低洼易受洪水和地质灾害影响的农业基地要提前做好人员撤离工作。

  三、办公室人员要注意关好门窗,要将生产设备、电脑等电器及时停机,断电源、断网线,以免造成电器、人员伤害,防止因雷击引发的火灾发生,对所有楼道的窗户进行检查,关闭所有窗户,并对空置房进行全面检查,避免造成损失。

  四、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密切关注气象信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汛防风政令畅通,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省农业厅报告。

  海南省农业厅

  2017年8月22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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