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农业(不含渔业)综合行政 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标准的通知
2021-06-08 10:46:28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琼农办〔2021〕83号  各市、县、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装备配备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琼农办〔2021〕83号

  各市、县、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装备配备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条件保障。为加强我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装备保障,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农法发〔2019〕4号)、《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20〕34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全省农业(不含渔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标准》,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认真落实执法装备经费财政保障要求。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执法装备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建设投入,确保执法装备配备能够满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执法装备配备金额标准及采购要按照当地资产配置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二、分步有序实施执法装备采购工作。结合当前执法装备配备情况以及执法工作实际,依据轻重缓急分期分批集中采购执法装备,对执法全过程记录装备、调查取证装备和执法执勤交通装备等必要装备,要及时配备到位。优先配备基层和一线执法机构,着力提升基层执法监管能力。

  三、切实加强执法装备使用管理。加强装备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执法装备的使用效率。建立完善执法装备台账和采购、补充、更新、报废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维修、保养、校验,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执法装备,持续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条件保障。

  附件:全省农业(不含渔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标准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全省农业(不含渔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标准

  类别序号名称计量单位省级市(县、区)级

  基础装备类1执法专用车辆(含电源转换器、定位导航仪、冷藏箱等车载设备)辆每5人1辆

  2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快速检测车(含车载设备)辆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配备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配备,每个机构1辆以上

  3执法专用无人机台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配备,每个机构1台以上

  4台式计算机台每人1台

  5打印机台每3人1台

  6复印机台24

  7扫描仪台24

  8传真机台每3人1台

  9彩色打印机台12

  10投影仪台22

  11笔记本电脑台每人1台

  12便携式打印机台每3人1台

  13便携式复印机台每3人1台

  14便携式快速扫描仪台每3人1台

  15制作案卷装订机台每3人1台

  16对讲机台每人1台

  17移动执法终端(手机、PAD等)台每人1台

  18条码(二维码)识别仪器(电子监管码识别终端)台每2人1台

  19样品储藏冰箱(冰柜)个12

  20移动执法箱个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配备

  21执法包个每人1个

  22强光手电个每人1个

  23询问室集成装备(含音视频资料刻录机、监控摄像头及专用硬盘、拾音器等)套11

  24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站套11至2套

  取证设备类25望远镜台每5人1台

  26暗访取证设备套每5人1套

  27数码照相机台每3人1台

  28摄像机台每5人1台

  29红外摄像机台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配备

  30夜视仪台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配备

  31红外线测距仪台每5人1台

  32红外线测温仪套11

  33录音笔个每人1个

  34移动式监控摄像头台每5人1台

  35手持式定位仪台每5人1台

  36现场执法记录仪套每人1套

  37种子(肥料、饲料、生鲜乳)扦样(取样)器个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配备

  38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台每5人1台

  39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台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配备

  40甲醛快速测定仪台每5人1台

  41现场快速检测盒、检测卡、试剂、纸质类套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配备

  42抽样工具包(手电筒、剪刀、镊子、放大镜、抽样袋等)套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配备每3人1套

  43便携式冷藏箱台每5人1台

  44无菌采样袋、采样袋、采样瓶、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一次性工作服等个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配备

  应急专用类45便携式卫星电话台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配备

  46移动存储器个每人1个

  47无线上网卡个每台笔记本1个

  48手持扩音器台22

  49个人防护设备(含救生用品、有毒有害物质防护服、专业防护用品等)套每人1套

  50应急保障装置(包括移动电源、便携式车用充气泵、应急帐篷、冷暖风机、防水接线板、电灯、汽油桶、净水装置、便携炊具、电热水壶、警示标志等)套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配备

  备注:1.以上装备均适用于农业(不含渔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山区等特殊地区可根据实际配备越野型执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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