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农业综合执法项目实施单位有关材料和推荐申报示范窗口候选单位的通知
2014-01-27 15:59:00   来源: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  为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和水...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

  为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批能够切实发挥农业综合执法作用、展示农业部门良好形象的示范窗口单位,2014年我部继续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并继续创建10个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选报条件

  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面向全国已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的地区,选择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促进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执法基本制度,改善执法条件,增强执法能力,提高办案水平。

  项目实施单位选报条件如下:

  (一)选报单位应为经当地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

  (二)选报单位为县级综合执法机构;确需选报工作成效特别突出的个别市级机构的,须作出书面说明并事先与部里进行沟通;已实施过示范项目的综合执法机构原则上不再选报。

  (三)选报单位应达到执法职能明确、执法人员专职、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成效显著。

  (四)执法工作经费已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五)单位及个人均无违纪行为。

  二、示范窗口创建对象及基本条件

  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对象为已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且具备示范窗口基本条件的县、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

  示范窗口单位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机构经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参公单位优先推荐。

  (二)机构职责明确,综合范围面宽,运行机制顺畅,规章制度健全。

  (三)在编在岗专职执法人员不少于8人,执法人员全部经过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坚持公正、文明执法,群众满意度高。

  (四)有独立、规范、整洁并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有执法公示栏。

  (五)有满足履行职能所需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执法取证设备,以及执法专用交通工具。

  (六)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且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七)全面履行执法职责,执法成效显著。其中,年均查办一般程序案件不低于20件,且近3年无错案;辖区内未出现重大坑农害农事件,未发生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八)查办案件公正、公平,案卷制作及管理规范,无违法违纪现象。

  (九)近3年因执法工作获得过本级政府或上级部门表彰。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按照分配数量(见附件1)确定本省项目实施单位,并以厅文形式于1月24日前将项目实施单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和相关说明报送我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执法监督处,同时一并报送各项目实施单位的编批文件复印件。

  (二)各省可择优推荐1个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候选单位,并于1月24日前将《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我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执法监督处。

  (三)请各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上报的项目实施单位和示范窗口候选单位符合相关条件,上报的信息真实、准确无误。要以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为抓手,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

  附件:1.2014年农业综合执法项目实施单位数量分配表

  2.2014年农业综合执法项目实施单位信息汇总表

  3.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申报表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2014年1月13日

  联 系 人:陶逸 刘德萍

  联系电话:010-59191429、59192778、59192784(传真)

  电子邮件:taoyizju@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执法监督处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1

  2014年农业综合执法项目实施单位数量分配表
 

省份 数量 省份 数量
北京 1 湖北 13
河北 16 湖南 16
山西 15 广东 10
内蒙古 10 广西 13
辽宁 9 海南 1
吉林 9 重庆 6
黑龙江 10 四川 18
上海 1 贵州 14
江苏 13 云南 8
浙江 12 陕西 10
安徽 12 甘肃 11
福建 13 宁夏 4
江西 14 青海 2
山东 14 新疆 12
河南 13    
合计 300个

  附件2

  2014年农业综合执法项目实施单位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

规范化示范项目
序号 单位名称
(以编批名称为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1            
2            
3            
4            
5            
6            
7            
8            

  附件3

  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申报表
 

单位全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单位性质  
编制人数   实有人数  
先进事迹
(3000字以内)
 
 
 
 
 
 
 
 
 
 
 
 
 
 
 
 
 
 
 
 
 
 
 
 
 
 
 
 
 
 
县级农业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农业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农业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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