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海南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项目立项的通知
2015-03-26 17:05:00   来源:省科技厅   

琼科〔2015〕26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琼财教〔2015〕247号),2015...
琼科〔2015〕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琼财教〔2015〕247号),2015年海南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立项项目86个,其中,海南省星火产业带专项项目34个,海南省农业科技集成示范园专项项目7个,海南省农业科技110建设专项项目45个。现将2015年海南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就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落实项目示范基地建设,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示范推广,自筹资金(有条件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可对立项项目进行配套)等,按计划完成项目任务书中的目标和任务。

  二、项目省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海南省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加强项目省财政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项目省财政资金支出预算,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三、海南省星火产业带专项、省农业科技集成示范园专项和省省农业科技110建设专项的农业科技110示范基地等项目承担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http://www.hnkjonline.net/>)填写项目任务书;省农业科技110技术培训承担单位要编制2015年技术培训方案。经省科技厅审核后,于4月10日前将项目任务书和技术培训方案纸质版(盖章)一式五份(联合申报单位可相应增加份数)报送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农村科技处。

  四、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要建立一套规范、完整的与选种、种植、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技术培训、产品销售等相关的工作日志或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图片、图表、影像资料等),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五、海南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项目实施年限为2年,项目执行到期后,承担单位要在项目任务书或方案规定的执行期限届满后的3个月内报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组织验收(如季节性生产项目,可在生产收获期间进行现场验收,或提前申请项目验收)。

  六、联系方式。项目任务书或方案报送地址:海口市海府路89号海南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405室

  具体联系人及电话:喻时举 65397680 13876309701

  省农业科技集成示范园项目:杨花 65333021

  省星火产业带和省农业科技110建设项目:朱新民 65332420

  附件:

  1.2015年海南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项目立项安排表

  2.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琼财教〔2015〕247号)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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