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科技合作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2015-03-12 16:51:00   来源:省科技厅   

琼科函〔2015〕115号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疗单位、科技企业,各有关单位:  2015年是十二五科技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开展科技体...
琼科函〔2015〕115号

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疗单位、科技企业,各有关单位:

  2015年是“十二五”科技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启动“十三五”科技规划编制,部署重点科技任务的开局之年。为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我省的科技合作工作,推动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省“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战略研究,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我省“十三五”科技合作重点研发任务和2016年优先启动科技合作任务建议。对于符合我省科技合作发展需求的任务建议,将按照程序统筹纳入省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方向与领域

  (一)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发展规划与科研基础实际,提出需要通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解决行业、学科、单位发展面临的共性、关键、瓶颈技术问题,以及相应的合作研发任务,包括从应用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前期的科技创新活动。

  (二)根据我省重点发展产业技术需求,提出与热带农业、医疗卫生、电子信息、海洋开发、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的科技合作任务。

  1.热带农业:新品种资源的引进、筛选、育种、改良、培育与种植推广,生物肥料、病虫害生物防治、生态保护技术和产品的联合研发,农产品贮运、深加工、检测新技术和仪器设备合作设计等。

  2.医疗卫生:新医药、医疗新技术、医疗仪器设备等的引进与合作创新研发。

  3.电子信息:通信新技术、大数据与云计算、信息服务平台、空间遥感与导航技术、自然灾害监测、电子自动化控制等的联合研发和应用。

  4.海洋开发:海水养殖、海上旅游、海洋工程、深海探测等所需技术与设备联合研发,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技术创新等。

  5.生物技术:酶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工程、细胞工程等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

  6.新材料:新材料的制备、应用、检测技术以及相应设备的联合开发与应用。

  7.新能源:新能源应用技术研究和设备综合应用设计以及所需的特殊材料联合研发等。

  二、具体要求

  (一)长远规划,统筹设计。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本单位重点发展方向,规划未来5年省科技合作重点研发任务,统筹设计可持续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二)科学整合,突出重点。一是明确具体5年的任务目标,设定研发内容、预期达到的目标和成果、人才培养等内容;二是科学整合,注重加强学科间、团队间协同创新,凝炼任务,避免内容交叉重叠;三是填报具有前期科研与合作基础、实验条件、参与团队、工作机制和配套资金等保障措施等合作研发条件的任务。

  (三)组织遴选,先后排序。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遴选出符合重点发展方向、共识度高的任务,按照优先度和重要性进行排序。

  三、填报时间

  (一)请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重点研发任务建议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海口市海府路89号省科技厅410房间),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信箱。

  (二)联系人:赵同建,65374734,hzc@vip.163.com。

  附件:

  1.重点科技合作任务建议(提纲)

  2.省科技合作重点任务汇总表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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