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7年海南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6-07-29 08:41:54   来源:省科技厅   

琼科〔2016〕175号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海南...
琼科〔2016〕17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海南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下设6个专项,分别为: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大仪共享平台建设专项,省院士工作站专项,省科学普及专项,省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专项,省“三区”和中西部市县科技人才专项,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专项。各专项的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在线申报

  6个专项下的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学普及,省农业科技集成示范园,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省“三区”和中西部市县科技人才专项(方向)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hist.gov.cn/egrantweb/)网上填报,申报流程如下。其他专项的申报方式见申报指南。

  (一)注册帐号。首次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二)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三)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

  (四)上报纸件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 申报书(正式版申报书应有水印号),按顺序装订申报书和相关附件(相关附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成果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检测报告、查新证明、新药证书、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获奖证书、环保证明、用户意见等)。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审批办。

  三、申报材料

  (一)填写项目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三)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时间要求及材料报送

  详见各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1.2017年海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大仪共享平台建设专项申报指南

  2.2017年海南省院士工作站专项申报指南

  3.2017年海南省科学普及专项申报指南

  4.2017年海南省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专项申报指南

  5.2017年海南省“三区”和中西部市县科技人才专项申报指南

  6.2017年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专项申报指南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017年海南省科学普及专项申报指南.doc

  附件【2017年海南省院士工作站申报指南.doc

  附件【2017年海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大仪共享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

  附件【2017年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专项申报指南.doc

  附件【2017年三区人才专项申报指南.doc

  附件【2017年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专项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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