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02-04 10:23:35   来源:省农业厅   

琼农办〔2016〕4号各市、县、自治县畜牧兽医局,洋浦经济发展局,海口、三亚、文昌、琼海、五指山市农业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5年...
琼农办〔2016〕4号

各市、县、自治县畜牧兽医局,洋浦经济发展局,海口、三亚、文昌、琼海、五指山市农业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5年,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我省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共同监管下,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屠宰行业管理取得较好成绩。但由于行业基础薄弱,屠宰网点布局需优化,屠宰企业管理待规范,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没有彻底杜绝。2016年要继续加大力度,坚持一手抓行业管理,一手抓行业发展,遵循“压缩、调整、完善、提高”的工作指导方针,优化布局,严格准入,规范经营,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16年畜禽屠宰行业管理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三个责任,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和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安全

  (一)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肉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企业是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强化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定点屠宰企业的检查力度,防止定点屠宰执法环节出现盲区和漏洞;要督促屠宰企业建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台账管理;要对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进行培训指导,查处未开展“瘦肉精”自检的屠宰企业。

  (二)落实动物检疫责任,规范屠宰检疫行为。各市县只能向依法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或生猪定点屠宰证的生猪屠宰企业派驻官方兽医,严格执行屠宰检疫制度,强化屠宰检疫监管,规范屠宰检疫出证行为。要切实履行起屠宰全过程监管职责,严禁未具备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进场屠宰,严防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市场。

  (三)落实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责任,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过程不仅要有检疫人员现场监督并签字确认,还要有现场摄像或拍照记录,与无害化处理记录表一起妥善保存,否则不得办理补贴申领手续。2016年,我省将对2015年度全省屠宰环节病害猪补贴资金开展专项审计。请各市县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琼农字[2015]38号)要求,抓紧报送《市县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清算申请表》和其他统计报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2015年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审计迎检工作。

  二、整体谋划,稳妥推进,抓好我省畜禽屠宰网点设置规划和畜禽屠宰企业准入标准实施

  为优化我省屠宰行业布局,严格屠宰企业准入,我省正在制定畜禽屠宰网点设置规划和畜禽屠宰企业准入标准,将于近期颁布实施。各市县要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逐步整合优化本市县屠宰资源,按计划对保留的屠宰场(点)进行环保达标、无害化处理、屠宰工艺的标准化改造。争取到2020年未,各市县屠宰网点按照省设置规划调控到位,屠宰企业按照分级标准改造到位,努力实现布局优化、等级达标、供应保障和绿色生产的预期目标。

  三、继续开展屠宰专项整治,创建良好的屠宰环境

  各市县要按照农业部的部署和省农业厅的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活动。一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宰前使用“瘦肉精”、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二要开展对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整治,重点抓好执法管理;三要加强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严惩;四要做好举报线索的调查处理工作;五要继续完善屠宰管理队伍建设,保证屠宰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市县应于2月底前将本市县开展屠宰专项整治总结报送给省动卫所(屠宰管理科),省动卫所要在市县总结的基础上,加强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报省农业厅。我省将召开全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面总结通报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并向农业部和省政府汇报。

  四、积极探索推动牛、羊、禽类集中屠宰

  各市县要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建设牛、羊、禽类屠宰场(点),鼓励在现有合格、有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分区域建设牛、羊、禽类屠宰间、待宰间等,实行同场(点)分区屠宰。所有屠宰主体须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检疫合格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并施加检疫标志。经营业户销售猪、牛、羊、禽类产品都要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要同食药监、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对未能提供合法《动物检疫合格证》的经营业户依法查处。

  五、创建屠宰示范点,加大宣传引导,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市县要创建本市县屠宰示范点,每年全省统一举办一次屠宰开放日活动,邀请新闻媒体、人大、政协代表、肉品经营业户和普通市民代表到屠宰示范点参观指导。开放日活动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肉品质量安全知识,推广冷鲜肉,曝光违法屠宰行为;要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拒绝购买私宰肉和来源不明的肉品,积极购买屠宰示范企业生产的肉品。

  请各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本通知要求,制订2016年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计划,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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