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海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通知
2017-10-25 14:29:14 来源:海南省科技厅
为加快推进我省医学基础研究成果向临床治疗的应用转化,提升我省临床研究能力,培育国家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根据《海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琼科〔2017〕216号)的相关规定,省科技厅会同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联合开展海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省内三级甲等医院,所申报疾病领域具备药物临床试验资格。
2.在申报领域具有省内领先的临床医学诊疗技术水平。
3.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申报前五年内,在申报领域牵头主持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4.中心依托单位能够为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5.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拥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和较高水平的临床研究人才队伍,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临床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带动我省相关学科的发展。
6.牵头单位的中心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8周岁。
二、申报事项
1. 每个医疗机构只能牵头申报一个疾病领域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以优势单位牵头,会同省内外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2.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提交《海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格式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5份及申报材料电子版。
3. 申报书和有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4. 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11月28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许进清、杨花
联系电话:65356955,65358726。
电子邮箱:kjt308@163.com
联系地址:海口市海府路89号省科技厅307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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