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第一批海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的通知
2017-08-07 09:05:00   来源:省科技厅   

索引号:42820002X/2017-00140公开日期:2017-08-07发布机构:海南省科技厅文号:琼科〔2017〕241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优秀科技...
索引号: 42820002X/2017-00140 公开日期: 2017-08-07
发布机构: 海南省科技厅 文号: 琼科〔2017〕2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为做好第一批海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省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或领域创办科技型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型人才。

  二、申报条件

  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不受年龄、学历、身份、户籍、国籍等限制,但评选对象必须在我省工作满2年,且评奖当年在岗工作。党政人才不参加评选。

  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对象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并具备下列所有条件:

  (一)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为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企业资产主要拥有者。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和发明专利,或掌握关键技术,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广,运用先进理念和方法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并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达到国内先进、省内领先地位者。

  (三)企业的销售收入、上缴税额、利润总额、净资产等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并在产品开发、品牌塑造、市场营销、引进人才、吸纳就业、安全生产、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

  三、申报程序

  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制度。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下列单位负责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一)各市县党委、人民政府;

  (二)省直有关部门。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海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申报表》;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报人近两年的社保清单,或申报人在我省工作满2年的相关证明;

  4.在企业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等证明材料;

  5.个人主要技术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证书(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新药证书、植物新品种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股权构成材料,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7.上年度安全生产证明;

  8.上年度企业员工的社保证明;

  9.近2年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

  10.企业员工的情况(学历、职称、科研成果等)

  11.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2、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填写项目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三)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报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如合作单位为国外单位可凭外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六、时间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日。

  七、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一)材料报送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89号省科技厅组织人事处(208),电话:65313036。

  (二)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组织人事处,电话:65313036,65370620,65319927。

  附件:\《海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申报表》.doc

     \《海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doc

     \省委办、省府办关于印发《海南省杰出人才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等7个办法的通知.pdf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8月7日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基于物联网的芒果精准灌溉及水肥一体化技术集成与示范等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