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八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2017-07-07 17:05:55   来源:省农业厅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第十八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于2017年8月18日-21日在内蒙古包头市国...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第十八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于2017年8月18日-21日在内蒙古包头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本届绿博会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包头市人民政府主办。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举办第十八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通知》及筹备会工作要求,本届绿博会组委会安排我省C馆光地特装搭建展位108平米,产品休闲品尝互动推介洽谈区光地54平米,共162平米。按照我省2017年农业品牌推进年工作计划,为促进我省“三品一标”发展,加大农业品牌企业和产品营销推介,省农业厅决定组团参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参展工作,省农业厅成立展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农业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黄正恩担任,展团成员由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有关市县工作人员、参展企业及新闻媒体组成,展团日常工作由厅质量处负责。

  二、责任分工

  (一)厅办公室:负责会务和协调媒体等工作;

  (二)厅质量处:负责展会的筹备策划、展务组织、与组委会工作协调沟通、信息报送、展位特装搭建邀标、议标、监督装修等各项工作;

  (三)厅市场处:负责展会期间市场推介工作;

  (四)厅种植业处:协助市场推介工作;

  (五)厅计财处:协助展会工作

  (六)省现代农业检测中心:做好参展产品的检测工作,协助厅质量处做好展务工作;

  (七)市县农业局:积极动员在展会期间具有产品上市的“三品一标”企业踊跃报名参展,督促企业上报各类信息,做好企业参展各项服务工作;

  (八)参展企业:组织筛选参展产品,设计本企业参展广告宣传图片,携带认证证书复印件、企业及产品宣传资料,按时参加展销和推介活动。

  (九)省级媒体:负责展会期间对参展盛况,特别是对我省参展情况即时进行宣传报导。

  三、工作要求

  (一)展团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厅办公室、市场处、种植业处及省现代农业检测中心各选派两名同志,厅质量处三名同志、厅计财处一名同志,共同做好展会的各项组织工作,明确责任人,提前谋划,精心准备,确保参展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筛选参展企业,参展企业原则上以农业部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为主,无公害农产品参展企业及产品比例控制在30%以内,7月15日前将《第十八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参展申请表》、《第十八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展商信息会刊资料表》报送到厅质量处,由省农业厅挑选约28家企业参展,参展企业达三家以上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可派两名以内工作人员组织参展。

  (三)确定参展企业要服从海南展团统一管理和展位分配,严格挑选参展产品,展示海南热带特色王牌农业形象,既要有足够的产品展示和销售,更要注重订单的签约工作,按照要求准时将参展产品送至指定地点由省现代农业检测中心快速抽检,经检验检测合格后打包装车。

  (四)参展企业要认真设计企业及产品的宣传图片和宣传手册,体现企业品牌文化和产品特色,充分利用参展机会,宣传推广我省热带特色农产品,宣传图片原图(宽1米,高1.3米)请于7月15日前报厅质量处邮箱(hnnyzlc@163.com)。

  (五)展位费、特装搭建费、产品运输费由省农业厅承担。因会展中心在市郊,远离城市中心,博览会组委会在市区给各省市展团预定了酒店,并在酒店每日保障专线班车,为了参展期间方便出行与管理,无特殊情况,参展工作人员和参展企业人员原则上应统一在预定酒店居住,企业参展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展团所有人员参展期间及往返途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绿博会组委会相关规定,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如因不遵守相关规定发生意外的由本人承担,与海南展团无关。

  (七)展会期间各参展企业应于每日16:00前准确填写《每日参展情况统计》并上报海南展团联络员。

  附件:1、第十八届绿博会参展申请表;

     2、第十八届绿博会展商信息会刊资料表

     3、每日参展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李业超,联系电话:65366023;13158900500。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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