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
2014-11-19 17:10:00   来源:省科技厅   

各有关单位:  2011年立项的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创新资金项目)合同已超期。根据《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
各有关单位:

  2011年立项的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创新资金项目)合同已超期。根据《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科〔2008〕53号)的有关规定,我厅将对2011年度立项而尚未验收的创新资金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参考附件),并对未按期提出验收作出说明,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创新资金服务机构)。

  二、按照有关规定,逾期不验收的项目按终止处理。对于终止的项目,将进行财务清算,并按《海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和科技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

  省科技厅高新处 朱新民 吴胜 65323068 65333525

  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林梅 65339793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89号。

  附件:

  1.创新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

  2.创新资金项目验收须知

  3.创新资金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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