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技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海南省第二批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的通知
2017-09-13 09:40:00   来源:海南省科技厅   

各有关高等院校:  大学科技园是以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大学为依托,将大学的综合智力资源优势与其它社会优势资源相结合,推动高等学校产学...
各有关高等院校:

  大学科技园是以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大学为依托,将大学的综合智力资源优势与其它社会优势资源相结合,推动高等学校产学研结合、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区域经济提供支撑平台的服务机构。为提升我省高校的层次和品牌,充分利用高校人才、学科和技术优势,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高校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开展大学师生创新创业实践,培育高层次的技术、经营和管理人才,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海南省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省科技厅、教育厅决定开展海南省第二批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南省大学科技园认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符合《海南省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认定条件。

  (二)材料要求。

  1、海南省大学科技园认定申请书。

  2、相关附件。大学科技园管理机构与职能设置文件复印件,管理机构公司章程,大学科技园管理人员清单,大学科技园可自主支配的场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在孵企业名单及孵化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复印件,园区内风险投资、金融机构进驻、设立种子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认定程序。

  包括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科技厅受理、科技厅会同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初评和实地考察、召开专家会议进行答辩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报省政府审批等。

  二、其他要求

  以上材料装订一式五份,请于2017年10月3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

  附件:1.海南省大学科技园认定申请书

  2.入驻孵化企业汇总表

  3.孵化毕业企业汇总表

  4淘汰企业汇总表

  5.海南省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联系人:覃业敏(科技厅)65333680 13907619819

  梁 俊(教育厅)65339364 13876310298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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