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公布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的通告
2017-09-06 15:12:45   来源:省农业厅   

琼农字〔2017〕12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海南省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海南省行政执法证...

琼农字〔2017〕12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海南省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海南省行政执法证件补办换发工作的通知》(琼府法〔2017〕10号)的有关要求,我厅于2017年5月至2017年6月认真组织开展了海南省行政执法证件补办换发工作。截止2017年6月30日,我厅(包括厅机关,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海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海南省植物保护总站<法定授权组织>,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海南省种子总站、海南省土壤肥料总站、海南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受委托组织>等)莫正群等35名行政执法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现将有关人员信息进行通告,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海南省农业厅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信息表

  海南省农业厅

  2017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农业厅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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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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