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变股民 人人获分红
2018-02-02 08:58:42   来源:海口日报   

琼山区尚道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为全省探索经验  1月27日上午,琼山区五岳村委会尚道村文化室一派喜庆气氛,村民喜笑颜开,该村201...

琼山区尚道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为全省探索经验

  1月27日上午,琼山区五岳村委会尚道村文化室一派喜庆气氛,村民喜笑颜开,该村2017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分红大会在这里举行。

  村民何英一手拿着股民证,一手拿着大红包。“这可是村集体经济下半年的经营收益分红,每户至少有2000元。”

  村民吴良生一家入股后,领到了4800元分红。他十分高兴地说,现在家里人都在从事服务业,收入不错,有了这些分红生活更好了。

  从现场了解到,尚道村2017年下半年集体资产经营性收益108.59万元,扣除集体提留后,人均分红650元。

  今年,海口市将全面铺开琼山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计划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其他三个区每个镇将选4-5个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争取在年底前完成;全市将完成一半以上村组的清产核资工作。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改革有“三大利好”

  参加尚道村2017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分红大会的省农业厅副厅长赵咏望表示,高质量高标准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实保障,是推动“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更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迫切需要。

  据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可以说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我省部署的又一项管长远、管全局的重大改革。

  这项改革有三方面利好,一是有利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活力。明晰集体产权关系,盘活集体资产,有利于形成既体现集体经济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的新机制,更好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是有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权利,有利于拓宽农民增收的新渠道,让农民共享农村改革的发展成果。

  三是这项改革有利于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有利于激活农村各类要素的潜力,完善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

  琼山尚道村试点工作

  为全省探索成熟经验

  2017年初,省农业厅将海口市琼山区和东方市上报农业部作为国家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并获得批准。琼山区和东方市分别选取

  3个行政村作为先行试点村,为全省推进改革探索成熟经验。

  琼山区农林局局长李茂顺介绍,经过半年多的积极探索,在省市区农业部门的指导下,尚道村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通过抓好动员部署、方案制定、召开会议等关键环节,圆满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和股权量化等重点改革任务。

  村民小组长吴兴全介绍,在省农业厅和市、区农业部门的指导下,该村组织人员挨家挨户做工作,摸清村集体“家底”。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在村民的监督下制定好股权配置与管理的方案,成立了尚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依规保证村民享受到改革的成果。

  李茂顺介绍,目前尚道村清理出资源性资产846.83亩、经营性资产450万元、非经营性资产2119万元、资金82.93万元;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750人。2017年下半年集体资产经营性收益108.59万元,扣除集体提留后,人均分红650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老百姓获得了“看得见”“摸的着”的利益。

  据介绍,目前琼山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一阶段试点的五岳村委会、凤翔社区及三门坡镇龙盘村委会扶南村民小组,通过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共清理资金2726.08万元,资源性资产1798.34亩,经营性资产13932.49万元,非经营性资产14491.09万元,债权1179.47万元;成员认定3015人。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计划今年10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不是“吃光分净”

  而是壮大集体经济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是“一股了之”、“吃光分净”,而是为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并以此引领和支撑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只有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村民才能从集体资产中获利更多。吴兴全就表示,下一步该村将引进企业开发养老项目,合作社拿土地入股,通过经营管理好集体资产,让村民的分红越来越多。

  海口市农业局局长李世高介绍,今年,海口市将全面铺开琼山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计划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其他三个区每个镇将选4-5个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争取在年底前完成;全市将完成一半以上村组的清产核资工作。

  他表示,海口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充分利用改革成果,整合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以自营、入股、合作的方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海南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2018年底前完成。各市县2019年底前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成员身份认定,2021年底前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基本确立。(半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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