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膜:消除白色污染,铺就绿色农业
2014-08-07 14:22:55   来源:中国化工报   

  图为一家企业的大棚膜生产车间。(杜晓枫 摄)  我国自上世纪60年代生产、使用农用薄膜以来,农膜与种子、农药、化肥一样已成为农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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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一家企业的大棚膜生产车间。(杜晓枫 摄)

  我国自上世纪60年代生产、使用农用薄膜以来,农膜与种子、农药、化肥一样已成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农业生产资料。尤其在我国西北水资源匮乏地区、边远山区和北方寒冷地区,以农膜为主的塑料农业技术的应用与发展,在为农民解决温饱问题、摆脱贫困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农膜污染尤其是地膜污染问题成了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就拿我国西北地区来说,除了小麦以外,几乎所有作物如棉花、玉米、向日葵、马铃薯等,70%以上的种植面积均采用地膜覆盖技术。现在,白色污染愈演愈烈,如果再不重视治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将受到严重威胁。

  农膜产量快速增长

  如果追溯到上世纪的1988年,我国农膜行业那时还没有年产万吨以上的企业,年产5000吨的企业只有20家,农膜产量只有30万吨左右。其中,棚膜与地膜各占一半,棚膜覆盖耕地面积仅61万亩,地膜覆盖耕地面积3000多万亩。

  在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后,如今我国已有农膜生产企业约千家,总产能400多万吨。其中,规模以上企业约200家,年产量3000吨以上企业50多家,年产量万吨以上企业30多家,其产量之和占到全国规模以上农膜企业产量的50%,占全国总产量的1/3。到2012年,我国地膜覆盖面积达到3.5亿亩,棚膜覆盖面积达到5440万亩,农膜覆盖面积25年间增长了10倍,已经位居世界首位。农膜行业的快速发展为农作物生长营造了最佳状态,取得了增产增收的效果,使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农产品工厂化生产成为现实。

  但中国化工报记者了解到,我国农膜行业的发展并不是一蹴而就。2009年前,我国农膜产量一直处于徘徊不前状态,规模以上农膜企业年产量多年在80万~90万吨浮动。2008年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采取一揽子计划,特别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在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激发下,农膜内需旺盛,农膜行业迎来大发展时期。2009年,规模以上农膜企业产量首次突破百万吨,达到119.34万吨,并且连续3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12年,规模以上企业农膜产量比2008年提高了100万吨,4年时间产量翻了一番还多。

  中国农用塑料应用技术学会会长、农业部农技中心首席专家张真和研究员告诉记者,采用以农膜为主的农用塑料应用技术,能够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产量和效益。目前,采用设施园艺生产蔬菜瓜果,平均每亩增产1.8吨,可增收6000多元,高的可达20000多元。节能日光温室可以周年生产各种蔬菜瓜果,塑料棚室可以延长作物生育期40~60天。而北方半棚式暖圈,用于养鸡蛋,产蛋率可提高10%左右;用于养肉猪、肉牛,冬季日增重可达250~500克;用于养羔羊,越冬成活率可达90%以上。

  张真和所说的设施园艺,是指在不适宜露地种植的季节或地区,利用温室、塑料大棚等保护设施栽培蔬菜、果树、花卉等园艺作物的生产方式。设施园艺在我国农业生产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在一些区域已成为支柱型产业,也成为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有日光温室面积1200多万亩,塑料大中棚2180多万亩,塑料小拱棚1970多万亩,联动温室27万余亩,加温温室34万多亩,遮阳网覆盖栽培面积约600万亩,防虫网覆盖栽培面积300万亩左右。

  据介绍,2010年全国设施园艺生产面积达到5440亩(其中设施蔬菜5165万亩,设施果树140万亩,设施花卉135万亩),棚膜年销售量约100万吨。预计到2015年,全国设施园艺生产面积将达到6550多万亩,棚膜的年需求量将达10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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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广南县曙光乡经历了4年的持续旱灾以后,农技部门积极探索抗旱生产技术。通过曙光乡农业技术推广站探索和实践,指导农户采用了农膜包覆水稻田埂的节水保水技术。经过两年的实践,该项技术节水、增效、保肥效果明显,今年拟在全乡推广实施2500亩。 (新农供图)

  高端产品研发获突破

  20余年间,我国功能性农膜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品种发展到40余种。从品种上看,目前我国各种农膜产品门类齐全,是世界上薄型化农膜生产水平最高的国家,具有长寿、保温、转光等功能的各种单层、多层复合棚膜,除草、防虫等功能的地膜,以及蔬菜、瓜果等专用农膜已得到广泛应用。可以说,农膜行业为现代农业实现增产增收,确保十几亿人的粮食和蔬菜等农产品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这些可喜的变化更多体现在行业内涵的提升上:一是高端产品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涂覆型PO功能膜的研发取得骄人成绩。我国在涂覆剂研制中攻克了没有极性难以涂覆以及附着力和亲和力相互矛盾的难题,成为世界上第三个拥有长效流滴消雾涂剂自主产权的国家;自行研制的在线涂覆装置最为精简,比国外其他工艺生产线缩短近一半;生产出第一个以镜面为标准的温室膜,具有完善的四层结构,功能层亲水性优于日、美等国产品;PO涂覆膜实现了工业化生产,打破了国外垄断地位。

  二是除PO膜外,我国转光膜等一批功能性棚膜在研发、应用、检测等方面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某些方面甚至跃居世界前列。

  三是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品种不断增加。棚膜方面具有长寿、流滴、保温、消雾、防菌、转光、高透光率等功能的单层、多层复合棚膜门类齐全,性能好,且寿命与功能同步。地膜方面,适应不同地域、不同作物的专用膜品种不断增加,例如具有增温、保温、转光、流滴、除草、防虫等功能的地膜,用于瓜果、蔬菜、花卉、甘蔗、烟草、棉花等的专用膜,以及各种专色、配色、打孔、微孔等多功能的地膜已相继进入市场,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残膜污染不可忽视

  也正是因为农膜保温、保湿、增产等特效,让其成为农户的宠儿。据不完全统计,实施地膜覆盖技术后,各类作物增产率可达20%~30%,促进作物早熟15天左右,所以农民使用农用地膜的积极性也较高。然而,农膜(尤其是地膜)栽培技术在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的白色污染。

  在我国新疆,棉花种植面积超过2000万亩,每年需要农用地膜8万吨。由于新疆使用的地膜超薄,受日照风化而容易破碎,且通常与作物根茎、残茬和土壤混杂在一起,回收比较困难。再加上逐年积累,致使大面积耕地遭受严重污染。

  新疆农垦科学院的区域对比试验表明,当每公顷土地平均残膜量为77.9千克、167.6千克、279千克和372.2千克时,棉花减产率分别为3.82%、7.45%、 11.71%和18.92%。新疆农垦科学院给出的结论是,棉花减产的主要因素是残留农膜,随着地膜残留量的增加,棉花减产的幅度有加剧的趋势。中国农业科学院资源与区划研究所副所长任天志说:“新疆农田‘白色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亟待解决。”

  在我国甘肃省,2013年各类农作物地膜覆盖面积已达2600多万亩,地膜使用量15.2万吨,而由于大量使用厚度小于0.008毫米的农膜,易破碎、不易捡拾、回收利用难度大、污染重,已经成为甘肃省治理农村白色污染的最大瓶颈。

  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监测结果显示,不同地膜覆盖地块土壤中的残膜量相差3倍多,每亩残膜量最高的14.67千克,最少的5.23千克。中国农科院监测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长期覆膜的农田土壤,平均每亩地膜残留量在5~15千克。据农业部门调查,我国耕地中地膜残留量有100万吨之多。

  据了解,地膜是人工合成的高分子化合物,在自然条件下很难分解或降解。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以及残膜回收措施不利,土壤中残膜污染越来越严重,将导致一系列生产和环境问题:一是阻碍了植物根系对水分和养分的吸收,容易造成烂种、烂芽,幼苗枯黄甚至死亡,导致作物产量下降;二是在机械采收作物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混入残膜,降低了作物等级。

  甘肃迎难而上率先突破

  农膜污染危害大、回收难的难题困扰了我国很多年,而就在不久前,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关于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甘肃省率先在全国依法推进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的重要举措。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治理农田白色污染、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有了重大突破,残膜回收将迈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条例》对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膜质量标准作出了严格限定,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08毫米的农用地膜,大力推广使用厚度大于0.01毫米、耐候期大于12个月且符合国家其他质量技术标准的农用地膜和厚度大于0.12毫米的农用棚膜。这些指标均高于现行的国家质量技术标准,对于从源头上治理农膜残留污染,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条例》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建设、监督管理、经费保障、政策扶持、表彰奖励等方面的职责作出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从宣传教育、监测评价、资金管理、技术培训、监督检查等5个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条例》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村民委员会和农膜使用者,以及农膜生产、销售、回收企业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属于微利行业,具有公益性质,必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全社会力量参与废旧农膜的回收利用活动。《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废旧农膜加工企业建设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从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企业,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扶持,并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税收减免、税收返还和享受农用电价格等优惠政策。

  《条例》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明确规定在农田或者其他农业用地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膜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造成农业环境污染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08毫米的农用地膜的行为,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一倍至三倍的罚款。

  此外,国家有关部委也开始大力扶持甘肃废旧农膜的回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批复同意甘肃10个县的农业清洁生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批复中央补助资金4434万元。今年农业部将甘肃省1000万亩旱作农业示范区认定为国家级旱作农业示范区,明确每年投资5.2亿元,其中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农田残膜回收利用。目前,甘肃省已建和正在建设的从事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的相关企业已超过180家,设立废旧农膜回收网点超过100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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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甘肃省的一条公路边,废弃地膜被随意丢弃后,随风到处飘扬。 (曹志政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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