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方案
2014-07-22 10:54:00   来源:海南省政府网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按照全力指导,突出重点,高效组织,科学救灾的原则,以文昌、海口、临高、澄迈、琼海、昌江、定安等为重灾...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按照全力指导,突出重点,高效组织,科学救灾的原则,以文昌、海口、临高、澄迈、琼海、昌江、定安等为重灾市县,围绕热带作物、热带水果、常年蔬菜、畜牧、甘蔗等重点产业,积极组织农民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力争尽快实现农业生产条件基本恢复、生产要素保障有力、常年蔬菜等重要农产品恢复生产、因灾死亡畜禽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理,灾后重大动物疫情零发生的总目标,为灾区重建家园打下坚实基础。

  二、恢复农业生产工作重点

  (一)恢复热带作物和热带水果生产。有关市县要及时组织清理受灾果园、胶园,扶正、重剪受灾热带作物,做好雨后排涝工作,及时培土保护根系,重点防治炭疽病和多湿天气、渍水伤根引起的各种生理性病害。对受灾作物进行科学管护,尽快恢复生长。对受损严重的二造香蕉,可组织改种其他作物。

  (二)恢复常年蔬菜生产。一是组织做好排水排涝工作。地势低洼的常年蔬菜基地及时排干菜田积水,起高垄,降低菜田水位,恢复生产条件。二是组织清理菜田残苗和杂物。减少菜田污染,对受浸菜田进行消毒,加强病虫害防控。三是做好蔬菜抢管护苗工作。加强未绝收蔬菜的管理,做好喷药、松土、扶苗护苗工作,尽量恢复生产。四是组织对相对完好的蔬菜产品进行清理采摘。适当分类并及时投放市场,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五是抢种速生叶菜。在地势高处采用小拱棚集中育苗,根据条件有计划地抢种空心菜、小白菜、菜心、苋菜等速生叶菜,一般3-4天播种一批,分批均衡上市,提高保障能力和市场效益。六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严禁使用违禁农药,加强质量检测和追溯,杜绝不合格蔬菜进入市场。

  (三)妥善处置损毁设施大棚。一是加强受灾大棚监管。对受损严重无法维修的设施大棚,要求业主书面报告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员现场鉴定拍照,作出鉴定意见,并将受损平面图、照片和鉴定意见存档备查。严禁擅自拆除设施大棚。二是加强设施大棚维修养护。及时扶正加固倾斜大棚,清理棚内残苗和覆盖材料、垃圾和杂物,覆上新的薄膜、遮阳网或防虫网,确保大棚正常生产。三是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做好投保大棚的理赔工作。

  (四)恢复水稻生产。一是组织力量抢收成熟水稻,防止倒伏发芽。二是清理排水沟渠。低洼地使用抽水机械,尽快排干稻田积水,减少秧苗损失。三是对被雨水浸泡的稻田,能补苗的及时补苗,保证有效穗数。四是加强已扦晚造病虫害防控。五是抓好育秧和备耕,确保晚造播种面积。

  (五)恢复畜牧业生产。一是做好畜禽栏舍修复。组织企业与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大行动,尽快修复损毁圈舍和各种生产基础设施,为畜禽正常生产创造必要的饲养条件。二是做好疫病防控。组织好受灾地区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灾区散养户的畜禽栏舍消毒、灾区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场地消毒,对所有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开展动物疫病流调。三是及时补栏。扶持因灾损失严重的畜禽原良种场建设,尽快恢复良种供应能力。四是加强饲养管理。做好灾后畜禽清洁饮水工作,不喂霉变饲料,适当提高饲料的营养水平,必要时可添加预防应激和疾病的药物,增强畜禽机体抵抗力,做好畜禽舍的干燥、保温与通风工作。五是做好应急物资供应。针对当前高温天气,组织调运帆布、遮阳网等材料,就地搭建简易棚舍。救灾资金优先安排用于发电机、切割机、电焊机等急需设备购置,保障种畜禽场和规模场的水电供应和修复,稳定生产。确保全省灾后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六)开展农村沼气生产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全省农村沼气专家,会同各市县农村能源部门同志、沼气服务网点业主、大中型沼气工程业主,对全省200处大型沼气工程、1334个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沼气气柜、管道密封、厌氧发酵池有无开裂、渗漏等情况,及时排查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将灾后恢复生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农业厅成立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指挥部,厅党组书记、厅长江华安任总指挥,分设水果、天然橡胶、常年蔬菜、畜牧业、农机救灾、农业保险理赔和农资供应监管6个工作组,深入一线督导灾后恢复生产措施的落实。各市县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恢复生产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恢复农业生产的组织保障。

  (二)迅速组织技术力量深入一线指导生产。省农业厅会同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省农科院、海南大学等科研单位,抽调44名技术专家,组成蔬菜、植保、土肥、水稻、橡胶、果树、畜牧兽医7个工作组,深入市县指导。制定恢复生产技术规程,通过广播、电视、报纸、自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宣传。各市县要将技术力量全部组织起来,与省专家组一道,深入灾区田间地头、畜禽栏舍,通过发放资料、现将讲解等方式,指导农民科学恢复农业生产。同时要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布省、市县农业技术人员联系方式,全天候接受技术咨询。

  (三)迅速组织农机装备投入农业恢复生产。重点组织7个重灾区农机部门成立10个农机救灾恢复生产服务队,动员5万台套左右的农机,全力投入抢排洪涝、抢耕抢种、抢运物资等各项行动之中,力争抢排受淹农田面积20万亩以上,抢耕水稻、瓜菜生产面积50万亩以上。对重灾区农民购置农机开展作业服务,给予优先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扶持。

  (四)抓紧调配各类应急物资。组织20家农药、肥料、种子种苗等经营单位,加强对灾区的供应保障,确保货源充足,价格平稳。组织农药行业协会、农资经营企业,广泛开展灾后献爱心活动,为灾区送农资、送技术,帮助农民恢复生产。各市县要迅速开展防疫等各类物资的采购、发放工作,及时投放到灾区。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打击活动,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五)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各市县要积极争取市县财政支持,用好各级救灾资金,把救灾资金用在重点产业、关键环节上,做好小额信贷等工作,扩大财政资金的带动效益。要加强救灾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坚决防止挤占挪用等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保险理赔工作。

  (六)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强化信息化救灾的理念,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恢复灾后生产中的作用。在海南农业信息网上开辟专栏,与《绿色农业进行时》栏目联手建立微信服务平台,设立农业救灾热线电话,实现信息快速传递进村入户。积极组织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工作,农业救灾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发挥媒体的正能量,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灾后恢复生产的信心。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关于印发海南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药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