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
2017-09-12 08:49:04   来源:海南日报   

保亭三道镇什进村,昔日是有名的贫困村,当地政府引进企业进村开发旅游,按照政府+企业+农民的模式进行旅游开发+新农村建设改造,如今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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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三道镇什进村,昔日是有名的贫困村,当地政府引进企业进村开发旅游,按照“政府+企业+农民”的模式进行“旅游开发+新农村建设”改造,如今小村落已变成远近闻名的布隆赛乡村文化旅游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创新完善社会扶贫体制机制,提高企业精准扶贫工作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58号)和《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关于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实施意见》(全联发〔2016〕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动员组织民营企业或以民营企业为成员的商(协)会(以下统称民营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加快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进程。推动民营企业把自身资本、管理、技术、人才、市场优势与贫困地区的土地、生态、劳动力等特色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带动贫困县、贫困村发展一批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依靠自己的双手辛勤耕耘,实现早日脱贫。加大对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工作的表彰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政策体系,通过政策支持和规范管理,促使更多民营企业投身精准扶贫,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帮扶主体和帮扶对象

  帮扶主体。动员组织100家以上有能力有条件在扶贫领域发挥作用的民营企业,以村企共建为平台,发挥民营企业资本、管理、技术、人才、市场等优势和作用,对贫困村、贫困户开展精准帮扶。

  帮扶对象。聚焦全省仍未脱贫的2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6.9万贫困户,重点对计划2017年脱贫出列的117个贫困村和帮扶力量薄弱的76个贫困村进行结对帮扶。

  结对原则

  村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民营企业和村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由民营企业和贫困村根据自身状况与发展需要,协商确定帮扶形式、内容和期限。

  互利共赢原则。坚持村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推动双方建立稳定持久的帮扶合作关系,努力实现村里得益、农民受惠、企业获利的多边共赢。

  就近帮扶原则。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生产基地、原扶贫项目所在地等实际情况,兼顾工作连续性和帮扶工作便利性,就近确定结对帮扶关系。

  统筹均衡原则。积极引导帮扶力量强、符合帮扶对象需求的民营企业到边远地区和特困村庄进行结对帮扶。扶贫项目和资金向该地倾斜,促进贫困地区均衡发展。

  帮扶方式

  各市县、各责任单位要帮助指导民营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贫困村实际,制定帮扶规划,选择帮扶方式。

  产业帮扶。民营企业发挥在产业、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根据贫困村土地、劳动力和特色产业等资源禀赋,通过“企业+贫困村”“企业+合作社”等模式,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帮助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推进种养结合、农旅结合,提高产业化组织化程度,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就业帮扶。劳动力密集型民营企业或通过上下游企业为结对贫困村提供各类长期、短期就业岗位,实现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增加收入。同时,对贫困人口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商贸帮扶。民营企业发挥在市场开拓、销售渠道和市场信息等方面优势,通过采购、代销、委托加工、农企直通车等形式,帮助结对贫困村对接大市场,带动贫困人口增收。

  智力帮扶。民营企业通过自身人才优势开展智力帮扶,对贫困村群众开展实用技术、生产技能、经营管理等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帮助群众树立积极进取的生产生活观念。

  捐赠帮扶。民营企业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捐款、捐物、助学、助老、助残、助医等形式,解决贫困人口的紧迫困难,帮助贫困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其他帮扶。积极创新帮扶模式和途径,通过组织民营企业员工开展志愿者服务、发挥民营企业家个人影响力引进扶贫资源等多种形式和路径实施帮扶。

  工作安排

  “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提质增效行动自2017年8月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助推全省贫困村2018年前全部如期脱贫,2020年前实现全面小康。

  深入宣传,发动企业积极参与。深入贫困村调查研究,摸清贫困村人口结构、资源禀赋等基本情况,掌握贫困村发展脱贫需求,为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提供精准信息。发挥商(协)会在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作用,把帮扶能力强、有帮扶意愿的民营企业动员起来参与结对帮扶。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各种媒体发布“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提质增效行动公告,深入宣传行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发动民营企业积极投身行动。

  做好村企结对,精准对接。省扶贫办、省工商联、省旅游委、农发行海南省分行等责任单位负责推荐民营企业参与“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提质增效行动,并配合企业做好对贫困村的实地调研。扶贫部门负责提供贫困村、贫困户及其脱贫需求信息,组织民营企业按照结对原则选择帮扶贫困村,实现精准对接。

  举办启动仪式,营造氛围。举办“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提质增效行动启动仪式,组织民营企业与贫困村签订结对帮扶协议,给扶贫龙头企业授牌,向社会公告参与行动的民营企业名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民营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荣誉感。

  建立工作台账,跟踪问效。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市县职能部门、参与民营企业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台账,对照帮扶规划,督导工作落实和项目落地。要深入调查研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通过交流会、现场观摩会、专题宣传等多种形式,将各地、各民营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向全省宣传推广。

  年度考评,总结表彰。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与定点扶贫单位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工作同步,每年对民营企业帮扶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报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为落实奖励措施的重要依据。

  激励约束措施

  表彰通报激励。结合民营企业帮扶工作成效年度考核评价,全省每年组织一次表彰活动,对在“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提质增效行动中成绩突出的民营企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通报,并推荐参加全国脱贫攻坚奖、中国消除贫困奖、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表彰评选活动。

  铭记企业功绩。民营企业为结对贫困村整体脱贫做出重大贡献,结对村被评为“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示范村,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县为该民营企业在结对村树牌,铭记企业功绩。

  落实优惠政策。对在“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提质增效行动中成绩突出的民营企业,由相关单位推荐为国家或省级扶贫龙头企业,颁发证书、授予牌匾,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扶贫企业税费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民营企业在结对贫困村的各类投资和捐赠,依法享受优惠财税政策。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民营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优先纳入政银企产业扶贫合作平台享受金融扶持政策。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项目,优先向结对贫困村倾斜。扶贫再贷款要优先支持参与结对帮扶的民营企业。

  实施动态监管。帮扶民营企业没有履行帮扶协议,由市县提出申请,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向社会公告解除帮扶协议,取消企业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

  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提质增效行动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对接协调和检查督导等具体工作。省扶贫办、省工商联、省旅游委、省地税局、省金融办、农发行海南省分行为责任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牵头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各环节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省直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予以支持配合。各市县可根据实际制定本地的细化方案。

  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持续做好动员工作,引导更多民营企业投身到“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提质增效行动中;组织帮扶企业与贫困村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签订帮扶协议;为帮扶企业提供政策、信息、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协调解决企业在帮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帮扶企业在帮扶过程中守法诚信,充分尊重和保护贫困群众利益;跟踪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帮扶项目落实,并按要求做好各类信息、数据统计,及时报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县要安排专人与帮扶企业对接,主动提供贫困村人口结构、资源禀赋等有关信息;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帮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帮助帮扶企业优先享受当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

  加大宣传力度。各市县、各责任单位、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和手段,全面报道“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提质增效行动,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增强民营企业的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激发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的热情,营造“我参与、我荣耀”的浓厚舆论氛围。(策划 晓原 图片由省扶贫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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