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管理
2015-04-22 09:19:34   来源:   

  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落实好相关惠农政策,3月30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补充通...

  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落实好相关惠农政策,3月30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补充通知》。

  通知明确,屠宰环节的病害猪损失补贴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补贴每头80元,陵水、白沙、保亭、五指山、琼中、定安、屯昌、临高、东方、昌江、乐东等11个扶贫开发重点市县,病害猪损失补贴资金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其他市县病害猪损失补贴资金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80%,市县财政负担20%。

  《通知》要求,市县农牧部门要严格无害化处理过程的监管,无害化处理过程官方兽医现场监督,并拍照,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市县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核补贴申领手续,按补贴标准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补贴对象;4月30日前向省财政厅、农业厅报送《市县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清算申请表》。

  省农业厅和财政厅将委托审计机构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郑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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