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2017-06-12 14:23:00   来源:海南日报   

争取在深海、航天和热带高效农业等领域领跑全国  为解决我省科技创新能力薄弱、科技创新体制不顺和机制不灵活、科技创新人才缺乏、科技与...
争取在深海、航天和热带高效农业等领域领跑全国

  为解决我省科技创新能力薄弱、科技创新体制不顺和机制不灵活、科技创新人才缺乏、科技与产业结合不紧密,特别是科技创新氛围不浓厚等问题,近日《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对未来五年我省的科技创新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意见》将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省情,从加快科技创新的统筹协调、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改进财政科研项目管理机制、强化科技创新保障等方面入手,开创海南科技创新新局面。

  《意见》提出,我省将围绕加快培育深海、航天、医疗健康、新能源、新材料、互联网、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和现代旅游等产业,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突破一批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核心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企业、新业态,争取在深海、航天和热带高效农业等领域成为领跑全国的创新高地。

  到“十三五”末,《意见》提出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要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的1.5%以上,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显著,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提出加大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带项目、带资金的科技型创业领军人才每人可获得100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来海南发展的科技创新团队可获得200万元至500万元创业启动经费;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省级众创空间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此外,我省还将大力度引进科研机构,对国内外著名科研院所、大学在我省设立科研机构给予大力支持,对设立整建制科研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支持;设立分支机构,最高给予500万元的支持。(记者王玉洁 6月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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