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畜牧兽医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及项目评审专家库组成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
2016-09-13 10:35:22   来源:省农业厅   

万宁市畜牧兽医局:  你局来文《关于畜牧兽医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及项目验收专家库组成人员有关问题的请示》已收悉,对你局在衔接行政审批事...
万宁市畜牧兽医局:

  你局来文《关于畜牧兽医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及项目验收专家库组成人员有关问题的请示》已收悉,对你局在衔接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方面所做的努力给予肯定。市县畜牧兽医行政体制改革后,你局所提“因参公管理,人员不再评定职称,造成有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问题是当前我省一些市县当前存在的普遍现状。

  根据《畜牧法》、《种畜禽养殖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琼府〔2015〕36号)等规定,现答复如下:

  一、组建畜牧兽医行业专家库。建议由市县畜牧兽医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当前工作需要和实际,自行组建行业专家库并报市县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专家库人员由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具有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兽药饲料、畜牧养殖、畜牧工程、动物营养、动物遗传、农业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在本市县行业专家数量缺乏的情况下,可以商请使用邻近市县的行业专家或其他区域的专家。

  二、行业行政执法。涉及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必须是取得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

  三、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审查人员是从专家库内抽调的人员,人数为3-5名。

  四、行业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合同等要求进行,可根据项目金额大小,组织3-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其中包含组长1名、财务或纪检1名(可是非专家库人员)、组员1-5名,总人数必须是奇数。

  特此复函。

  海南省农业厅

  2016年6月15日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海南省农业厅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畜牧兽医与渔业局办理鸿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种畜禽生产许可证相关事项)的批复
下一篇:2016年国家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政策措施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