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4-08-26 15:10:00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5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扶...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5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以下简称中办发25号文),将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扶贫工作任务列为10项重点工作之一,要求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目前,贫困地区卫生资源短缺,80%的资源集中在城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病床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尚存在较大差距,农村医疗机构中设备拥有率相对较低;卫生计生人力资源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服务能力不足,难以满足贫困地区居民对基本卫生服务的需要;群众公共卫生意识普遍不强,一些地区的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以及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大骨节病等地方病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妇幼保健机构规模小、床位少,配套设施不完善,设备拥有率低,妇幼保健人员的专业能力亟待提高;在农村贫困地区,部分群众生育观念比较落后,部分地区存在“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现象,人口控制压力大,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繁重。

  为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中医药局等5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实施方案》,组织推进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扶贫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15年,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县级医院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逐步提高儿童医疗卫生保障水平,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获得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

  《实施方案》确定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健全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加大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培训力度、稳定和优化基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着力扶持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扎实推进对口帮扶工作等8项主要任务。

  三、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把卫生计生扶贫工作列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保障经费投入,规划内的项目安排要向贫困地区倾斜,组织研究实施面向贫困群众精准扶贫的专项,加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要求通过积极推进试点、动员社会力量、实施考核评估、加大宣传力度等,扎实推进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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