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十届科技活动月主题
2014-04-28 14:49:13 来源: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我省第十届科技活动月已启动,为切实做好本届科技活动月的组织实施工作,科技活动月组委会制定了《海南省第十届科技活动月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科技活动月组织委员会
2014年4月3日
海南省第十届科技活动月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第十届科技活动月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以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科技创新成果惠及民生为根本宗旨,以科技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为首要任务,面向青少年、面向农村和城镇社区、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普知识宣传和民生发展服务活动,营造全民关注科技发展、支持科技工作、参与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为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活动主题
第十届科技活动月的主题为:科学生活 创新圆梦。通过科技活动月,宣传科技创造美好生活,增强全民科学意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
三、活动时间
第十届科技活动月的举办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需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几个方面活动:
1.展示科技创新的重大成果
展示我国重大科技成果,展示我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动漫文化等新技术新成果,激发广大公众对科技创新的热情。通过优秀科普作品推介、科普动漫、科普文艺演出等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技知识,鼓励科普创作。通过举办科技旅游、文化旅游等活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2.推广农业科技成果
依托相关部门、农业科技110系统、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开展科技培训、展示、咨询,发放科普资料等科技帮扶服务活动,推动农业科技服务和科技成果进村入户,为广大农民朋友提供丰富的科普产品和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
3.加强科技服务民生的宣传
围绕重大科学事件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针对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科技问题,开展专题性贴近老百姓的科普活动。重点在空气质量、食品安全、防震减灾、应急避险、健康卫生、气候变化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活动,提高公众理性认知水平,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4.组织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
组织科普基地、专业科技馆、重点实验室、科研机构和大学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讲座进学校、进课堂以及科普旅游、文化旅游等活动,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亲.身体验科技魅力,激发创新创造兴趣,使科技成果融入社会,惠及人民生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精神文化食粮。
5.宣传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理念
组织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宣传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实施科技服务绿化宝岛行动。推广宣传普及绿色生产、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等知识,树立科学、绿色的生产观念和消费观念。
五、活动形式
第十届科技活动月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在内容上百花齐放、形式上推陈出新,突出新颖性、直观性、互动性和实效性,使科技活动月更具影响力和广泛性,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创新活动形式:
1.现场与网络科普活动同步。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手段,举办网络科普博览、虚拟科技馆等活动,重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络等科普传播功能,采取多种传播渠道广泛吸引公众参与。
2.展览与流动展示活动互补。利用科技馆、科普基地、重点实验室等举办科普展览,举办科技大集等活动,组织开展流动科技馆、流动医院进基层等科技服务活动,把优质科普资源送到基层,进入百姓生活中。
3.科技资源开放与科技人员服务活动结合。动员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专业科技馆、科普基地向公众开放,让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与科研人员近距离接触;动员科技专家走进中小学校举办科普讲座,组织科普志愿者到乡村、社区、企业等开展科普宣传服务活动。
4.政府组织与社会参与并举。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各市县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科研机构、学校、科技类场馆、博物馆、农业科技110系统以及科技型企业等积极参与,开展各具特色的科普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各单位职责
各市县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当地科技活动月活动。
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科技人才政策宣传及开展相关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省内外新闻媒体的报道工作,在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科技活动月专栏。
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科技活动月开幕式及科技活动月组委会要求参加的有关活动。
省科学技术厅:负责提出科技活动月实施方案和开幕式方案等,负责科技活动月组委会办公室工作,督促协调各方面的筹备工作,组织所负责的活动项目。
省科学技术协会:负责组织农村科普、青少年科普、企业科普、社区科普、科普大集等相关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济体制改革方向等宣传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财政厅:负责落实科技活动月重大活动的经费,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大中小学生开展科技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负责组织文化下乡和科技书市等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卫生下乡、卫生科普等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农业厅:负责组织科技下乡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协调开幕式等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和道路交通疏导工作,结合实际开展相关科技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司法厅:负责组织法律知识宣传、咨询等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科技人才交流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负责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等科普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建筑节能、节材、环保等科技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组织海洋渔业科技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企业节能减排、信息化等科技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地税局:负责组织科技税收政策宣传、咨询等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气象局:负责组织气象科普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地震局:负责组织地震科普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总工会:负责组织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比武等科技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团省委:负责组织青年科技志愿者等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妇联:负责组织妇女科技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组织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普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会团体:结合自身特点,策划组织有关科技、科普活动,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七、宣传口号
1.科学生活 创新圆梦
2.普及科学知识,促进和谐发展
3.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4.普及科学知识,提高科学素质
5.科技创新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6.科技服务民生,提高生活水平
7.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
8.开展节能减排,倡导绿色生活
9.开展生态保护行动,实施生态立省宗旨
10.推广科技新成果,促进节约型经济新增长
11.农业科技110是农民致富的好帮手
12.普及法律知识,建设法治社会
13.科技造福人类,创新引领未来
14.科技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
15.树立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16.科技改变生活,创新促进发展
17.坚持科学发展,建设节约社会
18.创新驱动、引进集成、示范推广、跨越发展
19.热烈祝贺海南省第十届科技活动月隆重举行
20.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八、实施步骤
1.4月上旬,组织汇总有关单位第十届科技活动月的主要活动项目,印发第十届科技活动月实施方案。
2.4月中旬,召开第十届科技活动月组委会领导小组会议。
3.4月下旬,印发第十届科技活动月开幕式及宣传工作方案,编制第十届科技活动月活动指南,做好第十届科技活动月开幕式相关准备工作,召开海南省第十届科技活动月新闻发布会。
4.5月上旬,举办海南省第十届科技活动月开幕式。
5.5月1日-31日,组织实施第十届科技活动月各项活动。
九、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市县、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十届科技活动月的组织领导,确保科技活动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得力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保证经费。各市县、各单位要安排科技活动月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各市县、各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科技活动月抓实办好。
3.精心策划。各市县、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活动方案,尽早谋划,尽早安排,结合实际,统筹资源,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紧紧围绕“科学生活 创新圆梦”这一主题,针对当前社会热点和群众实际需求,精心策划具有特色的活动项目,努力打造本市县、本单位的活动品牌。
4.加强协调。各市县、各单位要把举办科技活动月活动作为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惠及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纵向沟通,做好横向联系,整合力量,提高活动效应。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策划活动项目,组织科技人员积极参加科技活动月。
5.加强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力量对科技活动月作专门报道。各市县、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科技活动月的宣传报道工作,在科技活动月开幕前,要加强宣传;在科技活动月期间,要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省科技活动月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做到每日一报。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要发挥作用,加大对科技活动月的宣传力度。科技活动月结束后,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届科技活动月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形成科技活动月总结,连同有关声像资料,于2014年6月10日前报送省科技活动月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高芳冠;电话:65336531;传真:65342320;邮箱:kjtzcc@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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