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投入千万元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2018-06-03 08:18:00   来源:海口日报   

贷款利率可适当上下浮动5%  近日,海南省农业厅联合省农发办、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制定了《海南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方案》...
贷款利率可适当上下浮动5%

  近日,海南省农业厅联合省农发办、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制定了《海南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方案》。《方案》明确,省农业厅投入1000万元(2018年投入500万,2019年再投入500万)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设立专门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支持联合体成员贷款融资。

  《方案》提出,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符合政策要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为重点支持对象。2018年,选择海口、三亚、琼海、万宁、文昌等作为试点市县,,每个试点县培育1至2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其他市县也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活动。2019—2022年,将根据创建情况在全省展开联合体创建活动。

  支持政策方面,《方案》提出,省农业厅投入1000万元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省农业厅、省财政厅、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农保贷”,以及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与省农担公司合作的“助农担保贷”参与试点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提供担保同时,解决担保难问题。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持向试点市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试点市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申报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各类创新试点项目,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发挥优势、互补共赢。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获得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贷款,优先安排贴息。

  《方案》要求,农行海南省分行及各分支机构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通过增信、担保等方式申请生产经营贷款,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并允许根据市场情况适当上下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5%。推进担保方式创新,探索“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贷款对象”的政府增信扶持新模式,在“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担保模式下,农行海南省分行原则上按照存放在农行资金额度的10倍,对联合体成员发放贷款,并与“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合作机构协商确定单户贷款额度或比例。(记者 光明 6月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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