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8-06-04 16:23:03   来源:海南省农业厅   

琼农字〔2018〕88号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畜牧、农机、农技、热作、乡镇企业、农业执法(委、局、办、中心、站、大队),厅机关各局、...
琼农字〔2018〕88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畜牧、农机、农技、热作、乡镇企业、农业执法(委、局、办、中心、站、大队),厅机关各局、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两起较大事故的教训,针对当前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安委办〔2018〕105号)要求,决定立即在全省农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从5月下旬起至8月底,为期100天。

  二、排查范围

  在全省农业行业、厅属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突出以农机、农药、饲料兽药、农村沼气、田头瓜果菜涉氨制冷、屠宰等农业领域以及本行业消防、危险化学品等为重点区域。

  (一)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涉氨制冷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经营等各类设施设备;涉及系统农药、饲料兽药、农村沼气、头瓜果菜涉氨制冷、屠宰等农业领域及本行业消防;

  (二)农机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三)共享农庄等人员密集场所,涉及农业休闲观光领域;

  (四)厅属各单位办公场所、老旧小区等场所消防安全设施,特别是居民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

  三、排查方式

  (一)以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为主,重点是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做好隐患排查建档、登记和上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二)各市县农业部门、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各单位要采取随机抽查、暗查暗访、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对重大隐患跟踪督办,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三)各市县农业部门、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各单位和企业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中介机构细致深入地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坚持边查边改,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引导企业建立专家查隐患制度并定期自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职责分工

  农机行业由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牵头,省农机监理所、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药行业由厅农业执法稽查处牵头,市县农业执法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饲料兽药行业由厅饲料兽药管理处牵头,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田头瓜果菜涉氨制冷由厅农产品加工处牵头,市县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农村沼气由厅科技教育处牵头,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市县沼气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屠宰行业由厅兽医处牵头,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厅相关处室要督促和指导各市县农业部门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饲料生产企业、休闲农业企业和瓜果菜涉氨制冷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各市县农业部门要督促相关农业企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定期对办公场所、实验室、餐厅食堂、宿舍、仓库等部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全力谋划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治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促工作,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周密部署,全面排查。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针对高温、雷暴、汛期等气候特点,特别是户外作业安全问题,立即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查什么、怎么查、谁来查,改什么、怎么改、谁来改。要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部位,进一步深查细究、真抓实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三)强化措施,落实整改。各单位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排查整改各类隐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停产关闭。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格查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排查不认真、走过场,存在隐患不整改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该项工作是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在8月10前要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厅安全生产办公室。

  联系人:王光福,联系电话:65311702

  电子信箱:nytaqsc@163.com

  附件:农业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

  海南省农业厅

  2018年6月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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