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行农业产业扶贫“五带动全覆盖”模式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的通知
2018-05-30 15:34:00   来源:海南省农业厅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畜牧兽医局,扶贫工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广播电视电话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畜牧兽医局,扶贫工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广播电视电话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刘赐贵在儋州调研复查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推动农业产业精准帮扶,决定在全省推行“五带动全覆盖”模式(企业、共享农庄、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能人五类经营主体,覆盖带动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切实解决农业产业扶贫散种散养、产业单一、“一送了之”等突出问题,确保组织化产业帮扶全覆盖,每个贫困户都有稳定的增收产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精准落地,不要搞“大水漫灌”

  针对产业扶贫政策不落地问题,要立足当地自然禀赋,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合理选择产业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充分发挥项目效益,确保村村有脱贫产业、户户有增收项目,实现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游则游。定点帮扶单位要结合部门资源优势,推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提供“一户一策”指导。

  (二)布局要“短、中、长”结合,不要局限于单一发展短期或长期产业

  针对产业结构单一、布局不合理问题,要统筹兼顾,大力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既要发展冬季瓜菜、特色畜禽、花卉药材等当年能见效的“短平快”产业,也要发展设施农业、品牌农业、智慧农业等长期稳定增收产业,实现先脱贫、后致富。

  (三)措施要因人因能,不要随心所欲、搞“一刀切”

  针对帮扶措施不精准问题,要考虑贫困户身体状况和生产条件采取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要对症帮扶,特别是对低保户,不要“一兜了之”,对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要精准实施产业帮扶,激发内生动力。切忌“过了花季送蜜蜂、冬季送鸡苗鹅苗”,不要直接向贫困户发放种苗和生产资料,避免产生种不出、养不活、卖不掉等问题。

  (四)业态要一二三产融合,不要局限于种养业

  针对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不高问题,要做大一产、做强二产、做活三产,推进特色畜禽、热带作物、果蔬、南药等“产加销”全产业链建设,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生产性服务业等多种业态,开发就业岗位,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

  (五)模式要实现组织化帮扶全覆盖,不要散种散养

  针对产业“小、散、弱”问题,鼓励五类经营主体带动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共同开发特色产业,贫困户负责提供土地、开展生产、提供产品,经营主体负责提供种苗、技术服务、收购产品,形成“一镇一业多主体”、“一村一品一主体”的发展格局,实现组织化产业帮扶全覆盖。

  (六)组织要抱团合作,不要单打独斗

  针对帮扶成效不明显问题,要大力引进有技术、有实力的五类经营主体,推动五类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推广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党支部+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等“村社合一、社企合一”帮扶模式,确保贫困户年人均收益(分红)不低于投入资金的10%,收益(分红)年限不少于5年。

  (七)管理要规范有序,不要松散无为

  针对利益联结机制不合理问题,建立健全五类经营主体管理机制,把贫困户获得定额收益作为扶持经营主体的前置条件。对未分红或少分红的,要重新审定合同,停止项目和资金扶持;对不履行协议的,要约谈经营主体负责人并将其纳入黑名单等。把企业、共享农庄、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能人分别带动贫困户不少于100户、80户、60户、40户、20户,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享农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致富能人评定和享受优惠政策的前置条件。

  (八)资金要捆绑使用,不要直接打入贫困户账户

  针对变相发钱发物问题,要整合产业扶贫资金,折股量化入企入社,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强化资金监管,让贫困户获得稳定的保底收益(分红);要将扶贫项目资金重点向带动贫困户多的经营主体倾斜,形成“带动贫困户多、经营主体受益多”的导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九)技术要到村到户,不要有空白盲点

  针对农业技术服务“最后一公里”不通畅问题,要组织省、市县、乡镇多层级农业科技服务团(“农专家”),通过现场培训、田间学校、远程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技术服务,培育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发展新业态,提高贫困户专业技术水平。

  (十)信息要真实可用,不要零散无据

  针对信息统计底数不清问题,要强化动态监测管理,建立产业扶贫台账,打造产业扶贫信息平台,推进产业扶贫信息管理规范化、智能化。要建立乡镇、市县、省三级产业扶贫信息报送机制,特别是要进一步健全贫困户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及时将荔枝、芒果、菠萝等农产品滞销信息逐级报送市县农业部门、省农业厅,并及时做好信息材料整理上报及后续处置情况和跟进情况的续报,为省农业厅快速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和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赢得主动。

  海南省农业厅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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