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3-16 16:31:35   来源:海南省农业厅   

琼农字〔2018〕22号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畜牧、农机、农技、热作、乡镇企业、农业执法(委、局、办、中心、站、大队),厅机关各局、...
琼农字〔2018〕22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畜牧、农机、农技、热作、乡镇企业、农业执法(委、局、办、中心、站、大队),厅机关各局、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安委〔2018〕1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研究制定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农业厅

  2018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农业厅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较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安委〔2018〕1号)要求,结合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安委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三个责任体系,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减少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通过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使农业重点领域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健全和完善重特大事故防控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协调机制,对涉及农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协调、督促属地政府和有关农业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能,消除事故隐患,堵塞监管漏洞。二是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根据工作职责,建立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依法履职、各负其责。督促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严格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制度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部署,抓好行政审批、安全评审、诚信体系等各项改革制度措施的落实。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三)强化农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持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1、农业机械。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规范农机安全检验、农机牌证登记管理、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开展农业机械使用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机手和群众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暗查抽查”行动,消除各种农机安全隐患;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水平;建立健全警农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和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改装拼装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

  2、农药。加强农药、鼠药经营标识、质量监管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重点对生产、批发、零售企业、规模化种植基地、农场农药安全生产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药经营单位、规模化种植基地、农场,责令限期整改;对易引发安全事件的农药产品开展农药抽检,评估预警;结合我省冬季瓜菜生产季节特点,开展“两规范”、“六联动”行动(“两规范”即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为,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使用行为;“六联动”即执法与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抽检联动、执法与田间生产联动、执法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执法部门与乡镇政府联动、市县执法部门之间联动、执法与经营主体联动),形成合力,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3、饲料兽药。饲料重点开展粉尘防爆火灾监管,重点对配合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单一饲料生产企业、大中型自配料养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消防安全设施、用电设备、高温高压机器、粉尘防爆器械、危险化学品存储等情况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开展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

  4、田头预冷库。督促瓜果菜涉氨制冷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有关部门联合,不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对液氨储存数量较大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着重对其安全生产措施、应急物资器材配置等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5、农村沼气。督促大中型沼气工程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查找沼气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完善管理措施;加强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使用培训,切实提高农民自我防范意识,防止沼气中毒和火灾事件发生,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沼气服务长效运行机制,为沼气农户提供优质、规范、高效、安全的服务,巩固沼气建设成果。

  6、做好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安全检查。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办公场所、试验室、宿舍小区等部位的安全检查,对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防卫制度》、《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等多项安全管理制度,对实验室安全进行隐患检查,发现危险化学品存贮、供电系统超负荷、通风管理等安全隐患,及时指导各实验室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依托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夯实农业安全生产防控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展企业自查自报、部门实时监控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隐患治理由运动式整治向实时化、长效化管理转变,提升农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五)发挥社会参与和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培育发展以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为中坚力量的各类服务主体,鼓励、引导和支持具有安全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的行业领军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积极参与事故预防工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严格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诚信承诺和公示公告制度,建立实施信用承诺和信用等级评定、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等制度。健全和畅通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以及事故的举报渠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法规标准、安全事故、重大隐患和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为群众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切实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区、本行业事故风险防控内容、任务、方法、步骤,抓好日常监督检查,推动各项标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二)坚持统筹结合。将遏制重特大事故风险防控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信息技术、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工作相结合,做到协调推进、标本兼治、源头管控、注重实效,构建遏制重特大事故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三)提升技术支撑。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引导企业主动购买专业安全服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控制事故风险。加快培育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和队伍,鼓励和支持保险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事故风险防控,形成事故风险防控社会共治的格局。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全面提高广大农业企业、农业各界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了解、关心、支持相关工作措施,进一步凝聚安全共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加强考核问责。要建立和完善遏制重特大事故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农业系统各部门和企业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对工作不主动、被动应付、懒政怠政的要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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