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推荐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的通知
2018-01-23 09:53:28   来源:海南省农业厅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通知》(农办加〔201...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通知》(农办加〔2017〕29号)要求,为切实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特别是项目建设力度,做好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创业创新,要完善返乡下乡创业信用评价机制,强化农村创业创新金融服务,探索扩大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开发符合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农村创业创新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充分发挥现有信贷产品的支持合力,打造支持农村创业创新服务品牌,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和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培训基地建设,推动新产业与新业态开拓,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和返乡下乡企业创业创新,从而更好满足农村创业创新需求,构建完整生态的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经济、生态、社会和文化等多种功能,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形成利益联结稳定、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新格局,有效提高农业竞争力,明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持续提升农民收入。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是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真实的融资需求;二是所选项目示范性强,具有市场前景、发展潜力和推广能力,能切实推动农村创业创新,有效带动区域内农民就业增收;三是创业创新园区、示范基地、服务平台等创新体系建设应科学合理编制规划,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业发展总体要求,能为双创人员或企业提供、创造有利条件;四是项目受地方政府重视,可享受一定的配套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申报流程

  符合基本条件的农村创业创新项目主体将《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推荐表》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至当地市(县)级农业管理部门,市(县)级农业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将经盖章确认的《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推荐表》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汇总报送省农业厅。

  四、申报时间

  请市(县)级农业管理部门于2月10日前将经盖章确认的《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推荐表》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汇总报送至省农业厅农产品加工处,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祝健

  联系电话:0898-65221507

  电子邮箱:65337048@163.com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通知

  2.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推荐表

  海南省农业厅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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