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2017-12-01 10:57:25 来源:2017年冬交会组委会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林、科)局(委),各成员单位,各布展组: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41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冬交会食品安全监管,明确各展团责任,确保会展圆满成功,现将食品安全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主体
(一)各展团责任单位为本展馆(区)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对本展馆(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必须配合食药监部门做好参展企业(食品类)信息收集、资质审查和在展位前张贴参展企业、产品、责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与食药监部门签订《承诺书》。
(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会展食品安全监督指导单位,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会展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对会展期间食品安全进行监管执法,对参展企业(食品类)资质进行现场抽查、打假,协调处置展销纠纷,维护会展秩序。
(三)各参展企业(食品类)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合格食品参展,提供真实有效的证照和详细的产品信息、照片,并将以上资料复印放置于展位备查。
二、细化工作内容,按职责抓落实
(一)各展团于12月6日前收集参展企业(食品类)相关信息、资质证照和产品、展品的有关证照,填写《2017年冬交会参展企业(食品类)基本信息表》,签订《承诺书》,发送至海口市食药监管局。联系人:潘勇,联系电话:68723387,13807609773。
(二)各展团于12月11日前,完成在各展位张贴参展企业名称、参展产品、责任人、联系人电话等信息的工作。
(三)会展期间,海口市食药监管局应在现场设立监督投诉点,接受举报,受理投诉;加强监督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附件:1.食品流通领域展销会各方职责;
4.承诺书。
2017年冬交会组委会
2017年12月1日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办公厅卫生和计生委办公厅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下一篇:关于公示海南省2017年第一批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的通知
评论排行
- ·手机农业科技110 系统(...(4)
- ·海口大坡服务站(2)
- ·文昌举办农业科技110手机...(1)
- ·香料饮料服务站技术员应...(1)
- ·乐东县科技110快速反应 ...(1)
- ·苦瓜高效栽培技术(1)
- ·八所镇挂职科技副镇长组...(1)
- ·龙江服务站(1)
- ·三门坡服务站(1)
- ·隆苑农庄(1)
- ·新和农庄——马来绿(1)
- ·买个爱心冬瓜 免费配送到家(1)
- ·“紫娘喜”再夺“荔枝王...(1)
- ·海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1)
- ·农户这些pose太有精气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