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的函
2017-11-08 09:16:00   来源:海南省科技厅   

省审计厅:  根据贵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琼审〔2017〕498号)的要求...
省审计厅:

  根据贵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琼审〔2017〕498号)的要求,现将我厅整改情况函报如下。

  一、科技经费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2.监管不到位,部分科技专项资金支出不实、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整改情况。

  针对“3.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效果不佳。”问题。

  (1)关于“一是部分科研项目实施进度慢。如,截至审计日,省重大科技专项“海南农博网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及应用”(专项经费2,670万元)项目在年平台交易额等方面完成情况与任务要求相差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经督促整改,省科技厅于2017年11月5日对项目各课题组织验收,专家一致认为可以通过验收。

  (2)关于“二是个别项目投入效果差。2012-2015年,XX公司承担的省城乡“膜法”饮水安康示范工程项目,已实施给水改造项目114宗,投入资金5,854.2万元,其中有41宗项目设备没有正常运行,占比35.96%。”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约谈了XX公司主要负责人。二是对部分示范工程项目进行了抽查检查。三是对41宗没有正常运行的设备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整理,XX公司已对20多宗进行了整改,对其余难度较大的项目已制定了整改实施进展及计划。

  (3)关于“三是资金损失浪费90.06万元。2013至2014年,XX医学院省重大科技专项“再生医学及组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收到经费200万元,截至审计日已支出161.03万元,其中购买的2箱试剂90.06万元已过有效期仍未使用,实际上已经浪费。”问题。

  整改情况:终止XX医学院承担的2013年省重大科技计划“再生医学及组织工程研究中心平台建设”课题;收回本课题尚未使用的财政资金38.97万元;取消课题负责人朱某三年(2017年5月31日-2020年5月31日)申报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4)关于“四是部分项目结余资金大。2013至2015年,XX大学等4个单位承担的10个项目共收到财政拨入经费3,235万元,累计支出2,055.13万元,资金结余 1,179.87万元,占拨入经费的36.47%。截至目前,上述10个项目实施完成,已向科技厅提请验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XX研究所“白木香通体结香技术产业化推广研究”项目结余经费8.28万元,经费退回到省级国库。二是取消XX设计院3年(2017-2019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格,并收回其“海南省绿色低碳示范城市研究与建设”课题1结余经费70.10万元,经费退回到省级国库。三是XX科学院已根据海南省财政厅要求将结余资金408.18万元上缴了省财政。“三沙海域深水网箱养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已经于2017年9月6日通过专家验收,根据《关于“三沙海域深水网箱养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专项审计报告》(中执信会审字(2017)8011号),课题收入950万元,支出761.09万元,结余188.91万元。《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南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7〕16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年内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所以,项目结余资金留归XX科学院使用,在2年内,由其统筹安排用于相关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目前,我厅已经要求其上报资金使用计划。四是与财政厅沟通,在年底结余指标清理时,对XX大学结余的2014年省重大科技专项经费12500.81元、2015年省重大科技专项931552.38元进行回收。

  (二)“3.验收不及时、不严格,部分企业虚报和夸大科研成果。”的整改情况。

  1.针对“(1)436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2015年底前已结束,但未及时组织验收,涉及金额5,675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我厅大力推进省级科研项目验收工作,对五大科技计划整合以前的星火产业带、富民强县、3G农庄、110示范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省重点科技计划、重大科技研发、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引进集成、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科学普及、软科学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等专项进行了清理。省创发中心克服经费紧张、人员不足等困难,加快项目验收进度。目前,2015年12月之前到期的项目验收率达到96.7%。

  2.针对“(2)10个项目的科研成果存在虚报、夸大、造假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XX公司已对园区项目内容和经费支出进行整改,我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的4个园区项目进行专项审计,5篇论文及经费支出不计入该项目成果及经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要求对项目进行规范管理。已取消该单位3年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资格。今后,我们将根据《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正在制订有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项目的规范管理和监督,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取消XX公司3年申报资格,并收回其“海南省农博网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及应用”项目培训使用专项资金13.75万元。三是XX公司所涉及的省重大科技项目已整改,我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计,结余经费50.0805万元已收回。涉及的园区项目已进行整改,我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的4个园区项目进行专项审计,4个项目共收到拨款经费200万元,在项目实施及整改期间已支出完毕。经审计核查,园区项目采购设备9台/套,省重大科技项目采购设备12台/套,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6台/套。3个项目合计采购设备47台/套。已取消该单位3年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资格。今后,我们将根据《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正在制订有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项目的规范管理和监督,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2017年1月科诚技术服务中心向财政厅上缴铺面租金75000元,帐面尚余35066.28元未上缴。上述应上缴而未上交金额合计49641.48元(含管理费14575.2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责成科诚技术服务中心及时补缴49641.48元。科诚技术服务中心今后收取的房租、商铺租金,依据有关规定不再提取管理费,严格按收支两条线按时足额上缴。责成我厅相关处室、科诚技术服务中心与省财政厅及有关管理部门协调对接,明确我厅商铺产权归属和管理权限问题的解决办法和形式,尽快办理和完善相关程序、手续,规范我厅国有资产管理。

  (二)关于水电费超支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水费超预算支出问题,责成相关处室、科诚技术服务中心,查遗补漏,强化后勤管理,制定具体措施,明确管理分工和责任,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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