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台风“电母”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6-08-26 10:26:59   来源:省农业厅   

琼农字〔2016〕116号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畜牧兽医、农技、农机、热作、乡镇企业局(办、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厅机关...
琼农字〔2016〕116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畜牧兽医、农技、农机、热作、乡镇企业局(办、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厅机关各局、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今年第8号台风“电母”重创我省部分市县,农业生产遭受严重损失。当前,灾区各市县已经进入恢复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级农业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发扬历次应对台风灾害时的优良传统,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打赢灾后恢复农业生产这场硬仗。为有效指导灾后恢复生产,特制定《台风“电母”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意见》,请结合实际遵照实施。

  海南省农业厅

  2016年8月25日

台风“电母”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意见

  受南海热带云团及2016年第8号热带风暴“电母”影响,2016年8月14日至19日,我省普降大到暴雨,局部特大暴雨,给全省特别是西部市县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提出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按照全力指导,突出重点,高效组织,科学救灾的原则,以临高、儋州、昌江、白沙、东方、海口、澄迈、五指山、乐东、定安重灾市县为重点,围绕粮食作物、常年蔬菜、热带水果、畜牧等重点产业,迅速组织农业技术队伍开展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积极组织农民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全力争取将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为加快农业经济发展、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筑牢基础。

  二、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措施

  (一)水稻灾后恢复生产措施。

  1、受淹受渍田块要及时疏通积水,尽量减少“没顶”时间,让水稻叶尖露出,减少无效分蘖;清除叶片上的泥土,灾后水稻叶片上往往附着一层泥沙,这样会影响叶片的光合作用。待晴天日出,叶片发白时,可用绳子在叶片上拉一下,把叶子上的泥沙抖掉,还叶片以绿色。

  2、台风过后病害容易发生流行,及时防治细菌性条斑病、白叶枯病、稻瘟病等。可选用27.12%碱式硫酸铜1000倍或12%松脂酸酮乳油800倍或72%农用链霉素2000-3000倍防治细菌性条斑病,用20%噻菌铜悬浮液600-800倍防治白叶枯病,40%富士一号乳油1000倍或50%丙环唑5000倍防治稻瘟病。

  3、加强田间水肥管理,灾后天气好转,喷施一定量叶面肥或液体水肥促进植株及根系快速生长。可以喷施叶面宝和磷酸二氢钾,一般每亩用叶面宝15-30毫升加100克磷酸二氢钾,兑水30公斤均匀喷雾,喷施2-3次。

  (二)常年蔬菜灾后恢复生产措施。

  1、做好排水排涝工作。对地势低洼的蔬菜基地,要及时排干菜田积水,起高垄,降低菜田水位。减少瓜菜受淹时间,促根系生长,也可在田间适当撒一些草木灰,吸收田间水分和降低湿度,中和田间土壤的酸碱度,把涝害减轻到最低程度。

  2、及时清洗叶片,喷施叶面肥,增强抵抗力。天气好转之前,使用清水清洗植株表面污泥,增加植株光合作用,适时喷施叶面肥,促进植株迅速恢复正常生长。及时进行中耕松土,改善土壤表层遭泥浆封闭、通气不良的状态。

  3、清理菜田残苗和垃圾、杂物,减少菜田污染。每亩撒施生石灰75公斤-100公斤,对受浸菜田进行消毒,加强病虫害防控,尽快恢复生产。

  4、抓紧防病。洪涝灾害过后,叶类蔬菜易发生霜霉病、软腐病、霉腐病等,要抓紧喷药保护,可选用春雷霉素或链霉素+井岗霉素+普力克或百菌清或托布津等药剂进行防护,以防病害流行发生。

  5、抢种。当前可选择以抗热耐湿的速生叶菜为主,露地种植可选:柳叶空心菜、泰国空心菜、尖叶苋菜、紫叶苋菜及台湾薯叶等叶菜种植;保护地大棚设施则可选:49-19菜心、28号菜心、中冠青梗白菜、耐热春菜(小芥菜)、黑金刚小白菜、抗热4号及抗热5号结球白菜等品种种植。

  (三)水果及热带作物灾后恢复生产措施。

  1、及时清沟排涝。受淹受涝的作物,要及时抢排明水,防止根系长期受淹引起腐烂。

  2、及时扶苗、补种。洪涝过后,及时扶正倒伏的小苗,用水清洗叶面的污泥。旱地作物清沟排渍后,在土壤湿度适宜时,做好中耕松土,壅土培篼。

  3、及时追肥。受洪涝灾害和大雨冲刷后的作物,天晴后要及时追施速效化肥,补充养份,要做好叶面喷肥,延长叶片功能期。

  4、及时防治病虫害。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抢晴天早防早治,橡胶树重点防治割面条溃疡病。香蕉重点防治枯萎病,胡椒重点防治胡椒瘟病,芒果重点防治炭疽病,柑橘重点防治黄龙病、螨类等,将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5、及时抢收受灾作物。香蕉、菠萝等作物收获期因雨受灾,雨止天晴后要抢收。

  (四)畜牧业灾后恢复生产措施

  1、做好畜禽栏舍修复。组织企业与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大行动,尽快修复损毁圈舍和各种生产基础设施,为畜禽正常生产创造必要的饲养条件。

  <!--[if !supportLists]-->2、<!--[endif]-->做好疫病防控。组织好受灾地区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灾区散养户的畜禽栏舍消毒、灾区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场地消毒,对所有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开展动物疫病流调。

  3、加强饲养管理。做好灾后畜禽清洁饮水工作,不喂霉变饲料,适当提高饲料的营养水平,必要时可添加预防应激和疾病的药物,增强畜禽机体抵抗力,做好畜禽舍的干燥、保温与通风工作。

  4、做好应急物资供应,确保全省灾后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五)农机部门灾后恢复生产措施

  1、组织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备足抗灾机具,满足抗灾需要;发挥农机补贴的政策效应,做到抗灾机具应购尽补。

  2、强化技术服务。组织农机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深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以及种养大户开展帮扶指导,及时把技术服务送到每个受灾农户;深入灾区,帮助农民修复被洪水淹没的机泵站设施及其零配件进行抢修、检修,投入水泵抢排农田积水,投入拖拉机、挖掘机进行水毁沟渠疏浚和堤坝的修复等工作,做到科学抗灾救灾、恢复生产。

  3、做好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户倒塌房屋、库棚的抢修、重建及灾情详细摸底工作,帮助他们恢复灾后重建。特别是对流转土地面积大的农机合作社,邀请农业专家把脉问诊,适时播种秋粮作物,减少灾害损失。

  4、积极组织由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组成的抢耕抢种作业队,开展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结合农艺,帮助农民开展抢耕抢种。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救灾工作组。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农业厅成立第8号台风“电母”防风救灾指挥部,组织6个工作督导组,于8月19日分赴全省18个市县指导开展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相关市县农业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救灾工作组,充分利用当地农业技术人员,指导农民开展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厅有关处室要牵头组织专家组深入市县指导灾后恢复生产,开展田间指导和现场咨询。举办各类农业技术培训班,要加强常年蔬菜栽培技术培训,推广优良耐热速生蔬菜品种,努力提高叶菜产量,保证市场供应。印发灾后恢复生产措施和技术资料,指导灾后恢复生产。

  (三)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打击活动,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及时组织符合质量标准的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下乡,帮助群众灾后恢复生产。

  (四)进一步摸清核实灾情,及时上报灾情和灾后恢复生产情况。各市县农业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确保上报的数据真实统一,做到每天一报。各业务处室要加强指导,制定相关表格、汇总本业务灾情数据与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厅办公室和有关部门。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关于公布2016年海南省第六批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名单通知
下一篇: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