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天然橡胶产业脱贫工程保险行动方案
2018-11-07 08:25:01   来源:海南日报   

  为进一步创新财政金融扶贫方式,助力我省天然橡胶产业脱贫攻坚工程,确保决胜期全省贫困胶农顺利脱贫,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据我省产业脱贫有关工作部署和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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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林里橡胶长势喜人。

  为进一步创新财政金融扶贫方式,助力我省天然橡胶产业脱贫攻坚工程,确保决胜期全省贫困胶农顺利脱贫,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据我省产业脱贫有关工作部署和农业保险工作安排,结合我省橡胶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保险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通过支持建档立卡贫困胶农参加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切实解决胶农因价格持续低迷致贫、返贫或难以脱贫的问题,帮助贫困胶农提高收入、脱贫致富,促进我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目标任务

  在借鉴和稳步推进白沙、琼中等市县“保险+期货+扶贫”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制度,2018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制度,并不断提高贫困胶农参保率,力争2019年底实现贫困胶农参保全覆盖,2020年进一步健全制度,形成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助力脱贫攻坚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宣传,发动建档立卡贫困胶农参加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是我省脱贫攻坚的一项重大行动和改革举措。各市县政府和保险机构要积极宣传发动,通过召开推动会、扶贫电视夜校、网站、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广告车巡回展览、LED宣传屏幕展示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橡胶价格(收入)保险知识和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尽量让包括贫困农户在内的广大胶农“户户知晓”,吸引广大胶农特别是贫困胶农踊跃参加到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中来。(市县政府、省扶贫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人保财险公司)

  (二)拓宽资金来源,保障建档立卡贫困胶农参加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建档立卡贫困胶农参加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所承担的自缴保费部分,由市县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有关规定统筹社会捐(赠)资金、省和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解决,做到应保尽保,实现贫困胶农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全覆盖。各级财政部门对开展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所需的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要纳入各级政府预算足额安排,为保险脱贫行动提供稳定资金保障。(市县政府、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省物价局)

  (三)摸清底数,采取便捷方式方便广大贫困胶农参加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首先,各市县政府对本地区贫困胶农的天然橡胶种植情况开展专项排查摸底行动,并进行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如下信息:农户姓名、公民身份证编码、橡胶种植亩(株)数、已开割株数、是否贫困户(以建档立卡为准)、“一卡通”银行卡账号、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有无参保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意愿等,为深入开展天然橡胶产业脱贫工程保险行动夯实基础。其次,市县政府和保险机构要做好承保资料的收集和核验工作,确保我省建档立卡贫困胶农全部参加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参保方式由保险机构与市县政府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并规范保单设计,确保保单通俗易懂。(市县政府、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省人保财险公司)

  (四)建立天然橡胶价格信息监测发布机制,提高价格信息公信力。各市县要在省物价局的统一指导下,根据各乡镇橡胶种植、收割规模等情况,选取若干个具有代表性的监测乡镇进行价格监测布点,安排采报价员进行实地价格监测。价格监测发布工作应覆盖每年的天然橡胶收割上市季节(4月至12月)。价格监测数据采集和发布由物价部门负责。(省物价局、市县政府)

  (五)保险机构要主动服务,切实提高对贫困胶农的保险服务质量。保险机构要在各市县的支持下,大力健全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更新和壮大村级协保协赔员队伍,完善保险服务,方便贫困胶农就近参保和快捷理赔,切实增强保险获得感。保险机构要加快制定和完善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承保、理赔业务流程,明确投保主体和单位,主动同镇、村干部和扶贫部门做好对接,摸清和核实参保信息,按照一村(镇、县)一档原则建立和完善贫困胶农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工作台账,做到保险凭证、兑现赔款落实到投保农户,确保贫困胶农及时获得保险保障。(省人保财险公司、海南保监局、省农业厅、省扶贫办、市县政府)

  同时,继续稳步推进“保险+期货+扶贫”试点工作。在进一步完善“保险+期货+扶贫”模式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海期货交易所继续在白沙、琼中、保亭、五指山、临高等贫困市县稳步推进“保险+期货+扶贫”试点,促进试点地区贫困胶农提高收入水平。

  四、行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脱贫行动这项工作,认真按照行动方案各项要求,组织市县相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充分调动贫困胶农割胶积极性,确保此项行动取得明显效果。省农险办(设在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物价局、海南保监局、省农业厅等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市县相关部门的对口业务指导,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对推动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脱贫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县扶贫部门要牵头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橡胶种植面积、产量、分布等基本信息的登记造册工作,制定贫困胶农年度保险行动计划,协助保险机构核实脱贫对象的参保信息等。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协助保险机构做好参保面积(株数)审核、出险鉴定、勘查定损、测产等工作。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协助省物价部门做好天然橡胶市场收购价格信息的定期采集和发布工作。市县财政部门要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筹措、审核和拨付工作,会同农业农村、扶贫等部门监督财政资金规范使用。海南银保监部门负责加强行业监管,指导和监督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保险机构要根据贫困胶农参保情况和物价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及时做好核赔工作并履行赔付义务,让贫困胶农真正受益。

  (三)加强考核,强化担当。保险机构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发挥保险“稳定器”作用,主动配合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制定贫困胶农参加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的方案,明确参保时间、目标。省人保财险公司要建立对下属市县保险机构的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情况报送给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和省农险办。各共保体成员单位要加强与省人保财险公司的协作配合,及时划转共保费与应分摊的赔款,不得拖欠推诿。保险机构要加强信息公开,实施阳光作业,落实“五公开”(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三到户”(承保到户、查勘定损到户、赔款到户)原则,按要求制作并公示投保明细清单,坚决防止一户多保、一地多保和重复投保等情况发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

  (四)持续督导,提高绩效。省、市县农险办要对保险机构的推进工作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对保险赔付情况进行抽查考核,严惩应赔未赔、惜赔、拖赔等行为,维护贫困胶农的合法权益。市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要将贫困胶农参加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情况作为一项督查内容,不定期督查落实,将结果报送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和省农险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查处。省农险办、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海南保监局要加强日常监管,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市县和保险机构要进行通报,建立奖惩机制,督促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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