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一届科技活动月筹备工作的通知
2015-05-08 10:59:42   来源:省科技厅   

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科技活动月是省委、省政府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
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科技活动月是省委、省政府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我省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高科学素质的重要平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定于2015年5月举办第十一届科技活动月,现就筹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围绕“创新创业 科技惠民”主题,结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需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重点开展以下科技活动。

  科技创新创业成果展示。集中展示一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科技成果、典型事例和人物,增强公众科技创新创业意识。

  2.科技惠民成果展示和推广应用。展示一批科技惠民重大科技创新成就,凸显科技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增强公众科技意识;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农业技术和科技成果进村入户,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3.组织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发动科普基地、专业科技馆、重点实验室、科研机构和大学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接触科技,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体验科技魅力,激发创新创造兴趣。

  4.开展专题科普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空气质量、应急避险、防灾减灾、低碳节能、健康生活等热点问题的基本知识化,让公众在接受公共安全科普教育的同时,感受科技创新给老百姓所带来的实惠。

  二、活动要求

  1.省直各有关部门、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活动月的组织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抓紧制定第十一届科技活动月实施方案,落实活动专项经费及各项保障措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科技活动月抓实办好。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策划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高新技术产品推介等活动项目,组织科技人员积极参加科技活动月。

  2.省直各有关部门、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公众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创新活动形式,针对不同群体,策划组织特性鲜明的互动型、体验式科普活动,吸引广大公众参与,可采用科技下乡、科技展览、科技咨询、科普讲座、科普大篷车、科普电影、科普视频、科普讲解、科普摄影、科普乐园、科普游戏、科普节目、公众科学日、科技游园会、科普图书展览、科普产品博览、网络互动科普等多种形式,增强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互动性。

  3.省直各有关部门、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科技活动月的报道,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科技活动月的成果,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优势,加强科普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在全社会营造爱科学、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氛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其他事项

  为集成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的活动资源,更有效地向公众和媒体宣传介绍第十一届科技活动月的活动情况,请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填写《海南省第十一届科技活动月拟开展活动汇总表》和《海南省第十一届科技活动月负责人、联系人信息表》,于3月3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文件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高芳冠、梁娟 电话:65336531,传真:65342320

  邮 箱:kjtzcc@hainan.gov.cn

  通信地址:(570203)海口市海府路89号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附:1.海南省第十一届科技活动月拟开展活动汇总表

        2.海南省第十一届科技活动月负责人、联系人信息表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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