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技厅支持创业英才培养对象创新创业项目 一次性资助最高达100万元
2020-03-20 09:27:13   来源:南海网   

  近日,海南省南海系列育才计划第二批申报评选工作已启动,由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南海英才培养计划的申报受理。据了解,为支持南海英才...
  近日,海南省“南海系列”育才计划第二批申报评选工作已启动,由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南海英才”培养计划的申报受理。据了解,为支持“南海英才”培养,该厅对创业英才培养对象创新创业项目一次性资助最高达100万元,并鼓励和扶持创业英才培养对象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扶持期限为3年。

  海南省于2019年起实施“南海系列”育才计划,围绕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培养一批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潜力的人才,具体包括南海名家、南海英才、南海工匠和南海乡土人才。其中,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负责“南海英才”培养计划申报受理、会同评审工作。

  工作开展以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共收到申报材料约200份。经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认定第一批“南海英才”人选104名。其中,67名“南海英才”创办的企业是经培育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到64%。

  据了解,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将面向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有针对性地选拔培养300名左右拥有本企业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或企业技术与产品属于海南省重点支持方向,具有较好经营业绩和成长性、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创业人才。通过5年培养,争取进入国家级人才队伍行列,培养对象达到领军以上层次人才标准。

  为支持“南海英才”培养,对创业英才培养对象创新创业项目实施一次性资助,第一层次创业英才培养对象80-100万元、第二层次创业英才培养对象50-70万元、第三层次创业英才培养对象30-40万元,专项用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与推广。

  鼓励和扶持创业英才培养对象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扶持期限为3年。具体措施如下:

  1.创业英才培养对象所创办的企业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的,给予项目(课题)经费40%的配套扶持,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的,给予项目(课题)经费20%的配套扶持,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配套扶持资金专项用于科研项目(课题)的实施。

  2.创业英才培养对象所创办的企业获得批准设立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100万元的配套扶持;获得批准设立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50万元的配套扶持,扶持资金专项用于科研项目实施。

  3.创业英才培养对象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的,给予每项2万元奖励。

  据了解,早在2012年,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海南省首批创业英才培养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经宣传发动、个人申报、受理审核、专业评审、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等程序,经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先后于2014年11月认定陈良刚等18人为“首批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对象”人选、2016年9月认定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刘景萍等13人为第二批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计划人选、2019年9月认定临高海丰养殖发展有限公司黄海等14人为第三批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计划人选,分别拨付一次性资助经费980万元、680万元、560万元。

  截至2019年底,共认定“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计划”人选45名,累计资助经费2220万元。《海南省“南海系列”育才计划实施方案》印发后,《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同时作废。

  下一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将结合自身职能,抓住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机遇,将“南海英才”的选拔培养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成长。(记者 钟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海南专项设立100亿元信贷资金 保障“三农”资金需要
下一篇:引进海南省外能繁母猪每头补贴1500元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