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落户琼中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2017-06-29 09:02:52   来源:海南日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日前出台了《琼中县推进金融业发展和鼓励企业上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设置了多项奖励措施,鼓励企...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日前出台了《琼中县推进金融业发展和鼓励企业上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设置了多项奖励措施,鼓励企业来琼中投资,开通资本市场绿色通道,企业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实施意见》指出,对于在琼中县域内引进或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可获得不同程度的资金奖励。其中,县域内新注册登记的金融机构区域性总部或区域性结算中心,实收资本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可获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设立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可获一次性奖励30万元;已在琼中县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在县域内每增加一个标准物理营业网点,经验收合格后可获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琼中为鼓励企业上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实体经济、“三农”发展的支持力度,特别为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在琼中的,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开通资本市场绿色通道,企业可享受上市免排队,即报即审、审过即发。还可享受优先获得银行信贷支持、优先安排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股份制改造重组税收优惠、兼并重组税收扶持政策、缓免缴相关税费等优惠政策。(记者郭畅 通讯员陈欢欢 6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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